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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杆灯安装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发表时间:2018-11-01阅读:157AAA]

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高杆灯安装工程项目(招标编号:NCHZ20180921-工程01)已经批准立项。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招投标工作小组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二、本招标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高杆灯安装工程

2、项目地点: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桥头校区

3、招标内容:高杆灯安装工程。具体规格、数量、安装要求信息详见招标文件

4、服务期限: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交付使用。

5、预算金额:人民币38万元。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币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具备下列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税务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原件备查)。

2、投标人具有相同产品生产与服务的成功业绩(须提供20161月之后的相关产品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

3、委托代理人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复印件(原件现场备查)、社保机构出具的近三个月(20187-20189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原件备查,有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

4、投标人须提供20151月之后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和未受行业主管部门处罚的承诺书以及在“信用中国”或“诚信江苏”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在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的截图(承诺书及截图均须加盖公司章)。

5投标人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施工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投标主材高杆灯灯杆、灯架及升降系统须具有生产厂家使用(销售)授权及生产厂家质保承诺

6、投标人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

四、招标文件获取:

1、招标文件发布及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在“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官网”上发布,公告期限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投标人如确定参加投标,请在“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官网”上自行下载并传真回执,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官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2、招标文件发售价格:人民币壹佰元整,只接受现金,可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五、投标文件接收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现场递交,招标人不接受邮寄、快递、传真、邮件等方式投标。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81121日上午9:00-9:30(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181121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镇江市句容市下蜀镇桥头,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桥头校区行政楼304

投标文件接收人:肖老师

联系电话:0511-8776208517712840682

其他说明: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一律不予退回。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81121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镇江市句容市下蜀镇桥头,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桥头校区行政楼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地址:镇江市句容市下蜀镇桥头,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桥头校区行政楼304

招标联系人:肖老师    联系电话:0511-8776208517712840682

附件:20181101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高杆灯安装工程项目招标文件.zip  

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招投标工作小组

2018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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