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法学院、外国语学院党总支党的发展对象公示

发布者:教职工发布时间:2025-10-17浏览次数:12AAA

据党员发展的有关规定,经培养考察、民主推荐、党支部讨论研究,拟将刘美祺等16位同志确定为党的发展对象,现予以公示(见附件),敬请广大党员和群众监督。

公示时间为2025年10月17日至2025年10月23日。公示期间,党员和群众可向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法学院、外国语学院党总支反映情况。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25-57879611


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法学院、外国语学院党总支

2025年10月17日

 

法学院、外国语学院2025年秋季党的发展对象.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