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江苏省高等教育教改研究课题立项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7-09-04浏览:1725

各系: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江苏省高等教育教改研究课题立项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教高函﹝201728号),我院鼓励广大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结合我省或我院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现状与趋势,积极申报江苏省高等教育教改研究课题。

一、申报资格

1.凡我院在职教师、教学管理人员均可申报。课题主持人原则上应具有高级职称且应具有一定的教学研究、教学实践或教学管理经验和相应的组织协调能力;课题组成员应结构合理,能充分发挥各自所长。

2.申报课题需以课题组的形式申报,省教育厅立项的在研教改课题、未结题的教改课题主持人不能申报。课题主持人不超过2人,且只限申报一个课题项目。

二、立项条件

1.选题应依据国家、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有关教育教学改革的要求,结合江苏高等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和我院的实际情况,具有一定的理论和实践价值,富有创新性,致力于研究和解决创新人才培养中面临的关键问题,重点在人才培养体制、模式、途径、方法和评价等方面进行突破,对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有重要作用,具有较强的针对性。选题范围可参照《2017年江苏省高等教育教改研究课题立项指南》(附件2),课题名称由研究者自定。

2.研究目标明确,研究思路清晰,有整体的研究与实施方案,有明确的预期成果。

3.研究成果具有较强的实践意义和较好的推广价值。

4.有较好的研究基础和较强的研究力量。

三、经费支持

立项课题原则上按重中之重课题5/项、重点课题1.5/项、一般课题0.8/项予以资助,其中:省品牌专业申报立项的课题经费从省品牌专业专项经费中列支;获得相关出版社支持的项目,出版社须按上述标准资助;其他立项课题所需经费,由我院统筹安排。

四、申报程序

1.由各系负责申报事宜的宣传和发动、课题材料预审和后期完善工作;各系至少推荐1项预申报课题。有关申报材料以系为单位,于921日前报送至学院教务处。

2.我院召开学术委员会会议,学术专家根据课题的综合性、前瞻性、先进性、创新性和实践性,从各系推荐课题中评审出2项课题拟推荐至教育厅。

3.学院官网上公示拟推荐至教育厅申报省教改课题2日,无异议情况下推荐上报至教育厅正式申报。

4.省教育厅对受理申报的课题,通过学科组评议、评审委员会审议、网上公示、省教育厅审批的程序,公平竞争、择优立项。

五、报送材料

1.《江苏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请表》(附件3)纸质一式2份,同时报送电子文档至教务处杨红艳(行政楼2040511-87762059)。

2. 相关证明材料1份,内容包括课题主持人和主要参加人员近三年内教育教学改革方面的主要成果,以及与课题有关方面的获奖证书复印件,正式出版或发表的论著目录复印件,请单独按序装订成册。

3.每项课题申报材料集中装袋,并贴上《江苏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请表》的封面页。

  

附件1: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江苏省高等教育教改研究课题立项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doc

附件2:2017年江苏省高等教育教改研究课题立项指南.doc

附件3:江苏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请表.doc  

红山学院教务处

2017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