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命题相关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04-15浏览:2189

各部门、各系:

本学期期末考试于2020620日至75日进行,根据《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考试工作规程》(试行)(南财大红教字[2017]148)要求,现将命题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方式与命题

(一)基本原则

1.所有课程的考核严格按照《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考试工作规程》中关于考试方式与命题的规定执行。

2.选修课程(外语选修课程除外)的考试在第17周内完成。

3.需要自行组织考试的必修课程请于511前报教务处备案。

4.本学期前12周结束的选修课程考试,考核工作可于最后一次课随堂进行。

5.各系负责接受本系学生缓考申请,并在教务管理系统中进行处理。汇总报教务处备案。

(二)命题要求

1.命题要充分体现考试的目的。试题应覆盖教学大纲的主要内容:一是“三基”,即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二是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三是创新意识和创造性思维的能力。

2.主观题比重不得低于50%,适度增加综合性、应用性题目。开卷考试的试题答案不得从教材和资料中直接获取,不能出现选择题、填空题、名词解释等客观题题型。

3.试题题目的措辞要严谨明确,避免歧义和误解。

4.命题的难易程度要考虑到大多数学生的学习状况,题量、难度适中。

5.避免个人单独命题。

6.系主任、专业负责人必须严格履行审查职责,确保试卷质量。凡不符合规范,达不到基本要求的,学院将追究命题人及审核人的责任。

7.命题教师应严格遵守试卷保密要求,不得将考题及答案(含有考题的U盘)带进课堂,不得用电子邮件传递考题,杜绝泄题。对试卷泄密者,一经查实将追究当事人责任。

8.选修课程的考试命题可根据选修课课程的特点采取灵活、多变的方式,如课堂模拟、项目参与、社会实践、审美创造、艺术创作等个性化的形式。由任课教师拿出考试方案,系主任批准,报教务处备案。

9.所有课程(含上机考试课程)必须提交试卷审定表,并注明考试形式(开卷、闭卷、机考、自行组织等)。

10.建议提高平时成绩在选修课程考试总评成绩中的比例,加强过程性考核力度,以达到督促学生学习的目的。

11.格式要求

试卷必须使用统一的固定格式,模板可从红山学院教务处网站--资料下载栏目下载。

1)各必修课程(含英语选修课程)期末考试试卷须提供AB两套,并另附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两套试卷重合率不得超过10%

2)各选修课程(英语选修课程除外)期末考试试卷只须提供一套。

3)样卷一律交16K纸打印稿,不收电子稿。

特别提醒:试卷固定格式中注明“出卷教师填写/选择”字样的内容,在打印制卷前应予删除。

二、考试组织与管理

(一)试卷印刷与管理

1.各系须在520前整理、统计好本系期末考试试卷种类、适用校区、专业、班级、印刷份数和印刷清单,同试卷审定表一并送交教务处。凡试卷有特殊要求的,须有文字说明。

2.教务处及各系应加强试卷印制前后的保管工作,防止泄密。

(二)考场与监考安排

1.教务处负责考试安排的制定和发布,确定课程考试时间、考试地点,并负责将考试安排通过教务管理系统反馈给学生。

2.全院教职工都有监考的责任,具体监考任务由教务处统一安排,各部门、各系给予配合。

3.考试前,各部门、各系须对监考员进行考前培训。

(三)考试组织与实施

1.教务处负责试卷的发放与回收、巡考的安排和执行,协调考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考试的顺利进行。

2.具体要求按《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本科考试工作规程》等学院相关规定执行。

3.考试过程中的违纪问题,由教务处认定,并按照学院相关规定处理。

(四)阅卷与成绩管理

1.各系负责组织教师按照《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本科课程考试阅卷规范》的要求阅卷、登分。

2.总评成绩的各项构成比例做如下原则性规定:

1)平时成绩占比40-50%,期末占比60-50%

2)同一门课程,总评成绩的各项构成比例保持一致。

3总评成绩请保留整数

3.试卷整理归档,要求试卷袋内存放材料依次为:

1)《考试情况分析表》

2)《学生考试成绩单》

3)学生平时成绩记录

4)学生考试原始试卷(含答题卡、机阅成绩单)

5)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上机考试课程如不能提供参考答案,须提供阅卷的规则说明、考试成绩的构成等)

4.教务处负责教务管理系统成绩维护。

 

红山学院教务处

二〇二〇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