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有关部门:
根据《关于做好2020年度江苏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面上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教办科函〔2020〕26号),现就做好2016-2018年度江苏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重大项目和面上项目验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省教育厅2016-2018年度立项的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重大项目和面上项目。按《江苏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进行,侧重对项目研究成果的水平与质量进行评审。
2015年度以前立项并未结项的项目,按照所对应年度通知要求组织验收。原则上已过合同规定结题年度但仍未能结题且已延期的项目,不能再申请延期,应申请终止。
二、验收材料
1.《江苏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验收报告》(附件1)、《江苏省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验收清单》(附件2)纸质及电子版各1份。
2.代表性成果:论文、专著、软件、数据库、模型、专利等纸质及电子版各1份,项目成果均应标注“江苏省普通高校自然科学研究资助项目”及项目批准号,未标注的不得作为验收材料。
3.需延期(最多延长一年)或终止的项目,填写《江苏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延期/终止申请清单》(附件3)纸质版一式两份及电子版,由教务处审核汇总后提交至省教育厅科学技术与产业处审批。
4.项目变更需按规定履行变更手续,经教务处审核后报省教育厅科学技术与产业处备案。
三、验收方式
1.重大项目采取会议评审方式验收,会议评审验收专家组由5位以上外单位具有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组成。
2.面上资助经费项目采取会议评审或通讯评审方式进行验收,通讯评审由3位以上外单位具有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进行。
3.面上自筹经费项目由学院自行组织验收。
四、其他
1.验收材料A4双面打印,代表性成果装订成册。
2.验收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0年12月25日。
3.电子版材料请发至邮箱:njue_hsxy_tdc@163.com,纸质版材料请送至行政楼204武老师处,联系电话:0518-80689650。
附件:
附件3.江苏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延期终止申请清单.doc
附件4.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2018年度省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pdf
教务处
2020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