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教社政函﹝2022﹞20号)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科范围
本届评奖的受理成果所属学科范围包括:1.马克思主义理论;2.党的创新理论研究;3.中共党史党建学;4.思想政治教育;5.哲学;6.宗教学;7.语言学;8.中国文学;9.外国文学;10.艺术学;11.历史学;12.考古学;13.经济学;14.政治学;15.法学;16.社会学;17.人口学;18.民族学与文化学;19.新闻学与传播学;20.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21.教育学;22.体育学;23.统计学;24.心理学;25.管理学;26.港澳台问题研究;27.国际问题研究;28.区域国别学;29.交叉学科。
二、奖项设置和名额
1.本届评奖的奖项分为著作论文奖、咨询服务报告奖、普及读物奖和青年成果奖(青年奖申报人应为申报成果的第一署名人,成果出版、发表或被采纳时年龄应在40周岁及以内)。普及读物奖和青年成果奖不分等级,其他奖项分设特等奖和一、二、三等奖。
2.奖励名额总计1500项左右。各学科的奖励名额,结合国家战略和学科发展需要,依据该学科申报数占所有学科申报总数的比例进行分配。按照确保质量的要求,允许各学科各个等级的奖项有空缺。
三、申报资格与要求
本届参评成果的出版、发表起止时间定为2018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咨询服务报告类成果以被有关部门采纳的时间为准。成果类型或形式为:1.著作(含专著、编著、译著、工具书、古籍整理等);2.论文;3.咨询服务报告;4.普及读物。具体申报资格与要求,详见《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实施办法》第十条的有关规定。
四、申报限额
我校申报限额为1项。
五、材料报送
申报者访问申报系统(https://218.241.235.188/)中的通知公告栏下载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评审表(以下简称申报评审表),按填表要求填写。
1.电子文档:申报评审表、申报一览表(见附件)、申报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PDF格式)发送邮箱njue_hsxy_jwc@163.com。
2.纸质申报材料:申报评审表、申报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一份。
3.提交时间:12月26日前提交至行政楼204武老师处。
科研处
2022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