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期中考试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5-03-17浏览:2162

各二级学院:

为了加强教学过程性评价,提高学生学习积极性,现就2024级、2023级各专业期中考试安排如下:

一、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安排在第9教学周,具体见后续通知。

二、考试课程

(一)教务处统一组织的期中考试课程

1.英语、法学专业的期中考试课程,由法学院、外国语学院指定。

2.其他专业的期中考试课程:

12024级:微积分(下)、宏观经济学

22023级: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二)其它课程的期中考试

由开课学院自行组织安排,报教务处备案。

三、命题要求

(一)教务处组织的期中考试考试时间为2小时,各学院组织教师命题组卷,只需一卷,题型、题量、难度适中。试卷格式要求与期末考试相同。

相关学院须在411前整理、统计好本学院期中考试试卷种类、适用专业、班级、印刷份数和印刷清单,同试卷审定表一并送交教务处。凡试卷有特殊要求的,须有文字说明。

(二)期中考试命题由任课教师依据课程教学进度、课程的教学内容而定,教务处不作统一要求。

四、组织工作

各学院根据《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本科考试工作规程》等规定做好期中考试各项工作。

(一)教务处负责考试安排的制定和发布,确定课程考试时间、考试地点和监考老师的安排,公布考试安排,并协调考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考试的顺利进行。

(二)课程归属学院负责课程考试试卷的命题、阅卷、登分、分析等。

(三)考试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违纪问题,由教务处认定,并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五、总评成绩构成比例

总评成绩的各项构成比例,原则性规定如下:

(一)实施期中考试的课程,平时成绩占比20-30%,期中成绩占比20%,期末成绩占比50-60%

(二)未实施期中考试的课程,平时成绩占比30-40%,期末成绩占比60-70%

(三)同一门课程,总评成绩的各项构成比例保持一致。

六、其它事项

跟班重修的学生按要求参加所跟班级相应课程的期中考试。

教务处

2025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