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4年度知识产权资助申报的通知

发布者:科研网发布时间:2025-09-01浏览次数:10AAA

二级学院、各部门

为深入落实区委区政府科技创新相关资助政策,根据中共南京市高淳区委办公室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的若干政策措施(试行)》的通知(函通字202516号)、《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的若干政策措施(试行)实施细则》(高科202526号)的通知规定,现符合资助条件的相关单位开展2024年度知识产权资助申报。请符合申报条件的老师填报资助申请表,并附证明材料,于202595日前报送至科研处尚美楼204)。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25-57879720


附件1:         

知识产权资助政策

中共南京市高淳区委办公室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的若干政策措施(试行)》的通知(函通字〔2025〕16号)

12. 实施知识产权护航行动。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体系对当年获国家、省、市专利奖最高奖励30万元;对获得省、市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的分别最高奖励50万元;对获得市级知识产权维权补助的给予50%配套奖励,对获得省、市“正版正货示范创建街区最高奖励10万元;对通过知识产权贯标绩效评价或第三方认证的企业,最高给予奖励5万元:对经认定的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优势企业和市级示范企业,最高奖励20万元。如国家、省、市相关政策有调整,按上级政策执行。本政策实施期间,企业所享受的支持政策与省、市及区级其他支持政策存在重复的,原则上按照“就高、不重复”执行,同一奖项在低等次已作支持的,晋升到高等次时补足差额部分。本办法自文件印发之日 30 日后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1231日。


附件2:

所需证明材料

申报材料:知识产权资助申请表;上级认定文件或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营业执照、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团法人登记证加盖公章;如为个人申请资助则提交本人身份证及银行卡。


附件3:

附件3-2024年度高淳区知识产权资助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