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按照《教育部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司关于开展撤稿论文自查和“回头看”工作的通知》《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撤稿论文自查和“回头看”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加强我院科研诚信建设,严肃整治学术不端行为,决定开展撤稿论文自查和“回头看”工作,主动梳理排查撤稿论文情况,核实论文撤稿原因,总结科研诚信建设工作成效经验,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的科研生态。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全面开展撤稿论文自查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要组织科研人员对2023年1月1日以来本单位、本人署名的期刊论文被撤稿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填写《科研人员论文自查样表》(附件2),核实撤稿原因和是否存在学术不端行为。在本次自查中发现的学术不端行为,且在以往自查中未主动报告或者违反学术论文发表诚信承诺制度的,按照《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0号)、《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国科发监〔2022〕221号)和《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教师〔2018〕17 号)等要求,予以从重处理。
二、核实调查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如发现撤稿论文线索,需通知科研人员本人提供(1)论文投稿过程稿;(2)论文的原始数据和模型、算法(如涉及);(3)投稿过程中与期刊编辑部的往来邮件,尤其是设计论文撤稿相关事件的具体邮件,并按照学院要求,对相关问题论文最终形成调查报告。
三、材料报送
请二级学院、各部门于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撤稿论文自查工作(《科研人员论文自查样表》学院(部门)留存),核实撤稿论文原因,填写撤稿论文自查情况汇总表(附件1),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本部门公章后报送到尚美楼203,电子版调查报告和汇总表同步报送至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王雅琴;电话:57879721;报送邮箱:925620665@qq.com;报送地址:尚美楼楼203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