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根据《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本科学生奖(助)学金管理条例(试行)》(南财大红学[2017]13号)等文件的规定,在个人申请、班级申报的基础上,经各班辅导员审核推荐、会计系核查,初评学习优秀一等奖学金获得者111人、二等奖学金获得者216人、三等奖学金获得者663人、学习进步奖获得者47人。
现将初评结果(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3年3月24日至3月27日。公示期间,可通过来电来访等方式向会计系反映情况。
联系电话:0511-87762164
联 系 人:王老师
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会计系
2023年03月24日
附件:会计系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评奖评优初评结果公示.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