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依据《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本科学生奖(助)学金管理条例(试行)》(南财大红学[2017]13号文)、《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本科学生奖(助)学金管理条例(修订)》(南财大红学[2024]68号文)等文件的规定,在个人申请、班级申报的基础上,经各班辅导员审核推荐、会计学院核查,初评学习优秀一等奖学金获得者108人、二等奖学金获得者220人、三等奖学金获得者684人、学习进步奖获得者94人。
现将初评结果(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5年3月27日至4月1日。公示期间,可通过来电来访等方式向会计学院反映情况。
联系电话:025-57879615
联系人:吴老师
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会计学院
2025年3月27日
会计学院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评奖评优初评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