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根据《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本科学生奖(助)学金管理条例(试行)》(南财大红学字[2017]13号)、《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本科学生奖(助)学金管理条例(修订)》(南财大红学字[2024]68号)、《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本科学生奖(助)学金管理条例(修订)》(南财大红学字[2025]63号)等文件的规定,在个人申请、班级申报的基础上,经各班辅导员审核推荐、会计学院核查,初评学习优秀一等奖学金获得者97人、二等奖学金获得者204人、三等奖学金获得者637人、学习进步奖获得者61人。
现将初评结果(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6年4月7日至4月9日。公示期间,可通过来电来访等方式向会计学院反映情况。
联系电话:025-57879615
联系人:吴老师
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会计学院
2026年4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