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借阅图书规定
1.借阅数量与期限
读者类型 | 借书数量(册) | 借书期限(天) | 续借次数(次) | 续借期限(天) |
教职工 | 30 | 60 | 1 | 30 |
学生 | 30 | 60 | 1 | 30 |
注:若所借图书的归还期在寒暑假期间,可在开学后10天内归还,逾期不还,则假期一并计算逾期时间,每册每天按0.1元收取滞纳金。
2.借书
读者可在图书馆借阅区自行选取欲借图书,凭已开通借阅权限的“一卡通”或慧新易校认证码在自助借还机上办理借阅手续。
3.续借
所借图书即将到期仍需继续使用,在该书无其他读者预约的情况下,可到移动图书馆或资源检索OPAC主页续借,每册图书可续借1次。续借手续必须在原借书到期前七天内办理,续借期限30天。
5.逾期处理
(1)所借图书逾期滞纳金超过1元,将暂停借阅权限。
(2)逾期图书滞纳金为每册每天0.1元。
(3)首次逾期滞纳金总额未超过2元,将免收 1次。
二、阅览规则
1.读者入馆请了解并遵守图书馆各项规章制度,共同维护馆内幽雅的阅览环境。
2.读者可携带学习用品进入阅览区域,但谢绝各类饮料食品及雨具等进入阅览区域。
3.阅览区内严禁喧哗。携带移动电话者,请将移动电话关闭或调为震动。
4.举止得体,文明用语,不抢占阅览座位,随意移动桌椅。
5.每次取阅书刊不要超过两册,阅后如若无法归架者,请将书刊留在阅览桌上,由工作人员整理上架。
6.阅览区域的期刊报纸是不外借的,未经许可不得将其带出阅览区域。如需复印,请在自助打印机自行复印,原件不可带出馆。
7.提倡公共道德,杜绝藏匿、撕割、涂画、偷窃书刊资料。
8.为保证阅览区域的安全,读者严禁在阅览区域内私接电源或使用明火。违犯以上行为者,将依据《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图书馆读者违规处理办法》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