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弘扬教育家精神加强新时代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中发〔2024〕15号)要求以及全国、全省教育大会部署,进一步推进全省教育系统师德师风建设,建设高质量教师队伍,根据《省教育厅省总工会关于做好“2025江苏教师年度人物”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苏教师函〔2025〕2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我校可推荐名额为1名
二、遴选要求
1.遴选范围:立德树人、教书育人、 科学研究、社会服务、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重大部署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在职在岗优秀教师。
2.遴选条件:弘扬教育家精神,热爱教育事业,关爱学生,具有强烈事业心、责任感和教育情怀,模范履行岗位职责,事迹感人;突出师德第一评价标准,重在立德树人、教书育人,以人格魅力教育感染学生,深受家长尊重、社会认可;不断更新教育观念,遵循教育规律,创新教育方法,业绩得到师生高度公认;加强科学研究,积极服务社会,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重大部署,取得显著成绩。
三、申报流程
1.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教师向所在二级学院提出申请。
2.学院推荐。二级学院根据申报人员情况择优推荐至人事处。
3.学校遴选。学校组织遴选,确定人选后向省教育厅推荐。
4.审核认定。省教育厅审核后择优公布入选名单。
四、工作要求
各二级学院广泛动员教师积极申报,精心甄选,严格推选。文字材料要以教师先进事迹为基础,坚持实事求是,找准亮点和感人点,表达生动准确。报送材料包括:“2025江苏教师年度人物”遴选推荐表(见附件)。
各二级学院请于2025年7月7日前将材料(附件)的电子版发至电子邮箱,纸质版盖章后送至人事处。
联系人:赵老师;电话:57879719;地址:图书馆607室;电子邮箱:416260069@qq.com。
人事处
2025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