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二级学院(部):
根据《南京市“十四五”文化发展规划》《关于加快建设文化人才资源高地推动南京文化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南京文化人才树培工程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现就2025年度南京文化人才选拔培养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及推荐范围
南京市宣传文化系统第八批“五个一批”人才和第六批青年文化人才。
主要包括社科理论、新闻出版、文化艺术、文化产业、国际传播等5个界别(类别),将文化专门技术人才纳入相应界别进行推选。注重从南京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一线的专业技术人员中推荐,党政干部一般不作为推荐人选。
各界别具体推荐范围如下:
1.社科理论界:高等院校、社科联(院)、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以及其他单位或部门中从事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研究、宣传、阐释等工作的人员。
2.新闻出版界:在报社、广播电台电视台、出版传媒集团及所属新媒体平台,区级融媒体中心以及其他新闻出版单位或部门中从事新闻采访、编辑、评论、播音、主持、出版等工作以及新媒体技术开发、广电影视技术运维等工作的人员。在南京市注册的非新闻机构新媒体运营、采编类企业中从事稿件、视频的采访、编辑、评论工作的人员。
3.文化艺术界:在文艺表演团体、场馆,图书馆、文化馆(站)、博物馆、纪念馆、美术馆,高等院校,艺术教育机构、文化艺术研究机构,文物保护管理和科研机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机构,电影创作生产、发行放映单位以及其他文化艺术单位或部门中从事文艺创作表演、理论评论、展览展示、传承保护等工作的人员。
4.文化产业界:在文化企事业单位、高校和社团的经营管理岗位上工作的人员,以及从事文化创意设计、文化科技研发、文旅融合发展、文化专门技术等工作的人员。
5.国际传播界:在文化企事业单位、高校和社会团体从事中外文化交流互鉴、开展国际传播政策理论研究和对外话语体系研究等工作的人员。
(二)下列人员不在推荐范围
1.国家海外引才计划、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国家文化英才工程(中宣部原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原宣传思想文化青年英才)、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等国家级人才计划入选者;
2.江苏省紫金文化英才、优青;
3.第四批南京市百名优秀文化人才;
4.省属、部属单位人员原则上不参与评选推荐。
(三)推荐条件
推荐人选应具有中国国籍,全职在南京市工作(在南京市缴纳社保),同时应分别符合以下条件:
基本条件
1.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方向,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有爱国奉献精神。
2.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社会责任感,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恪守学术道德和职业道德,学风、作风正派,德艺双馨,具有较强的开拓创新精神。
3.“五个一批”人才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至2025年1月1日(即1980年1月1日后出生),对于特别优秀的紧缺人才,其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年龄计算截至2025年1月1日(即1975年1月1日后出生);青年文化人才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至2025年1月1日(即1990年1月1日后出生)。
4.鉴于不同领域文化人才发展的特殊性,对个别学历、职称未达到相应条件,但业务能力突出、工作业绩明显、社会影响较大的优秀专业人才及急需紧缺人才,经各归口管理单位党委(党组)研究,可纳入推荐范围。
分类条件
各类人选除必须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分别具备以下条件。
1.社科理论界
参评南京市宣传文化系统“五个一批”人才,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和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须具备下列至少2项条件:
(1)学术水平高,理论功底深厚,相关研究、教学或资政成果显著,在省级及以上同类同行中有较高知名度;
(2)近5年在省级及以上党报党刊或核心期刊发表本学科领域高水平论文3篇以上,或至少独立出版过1部高水平学术专著;
(3)主持省部级及以上课题,或为省级及以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主要作者(前3名);
(4)研究成果、决策咨询报告等获得市级以上领导肯定,并被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采纳应用。
参评南京市青年文化人才,一般应具有硕士学位和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须具备下列至少2项条件:
(1)学术水平较高,理论功底扎实,相关研究、教学或资政成果优秀,在市级及以上同类同行中有较高的知名度;
(2)近5年在市级及以上党报党刊或核心期刊发表本学科领域高水平论文2篇以上;
(3)主持市厅级及以上课题,或为市级及以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主要作者(前3名);
(4)研究成果、决策咨询报告等获得市级领导肯定,并被市委、市政府重要决策采纳应用。
2.新闻出版界
参评南京市宣传文化系统“五个一批”人才,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且须具备下列至少2项条件:
(1)从事业务工作5年以上,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精通本专业知识,具有很高的专业水平和业务能力,为本领域省级以上奖项主要作者(前3名);
(3)记者要有很强的新闻策划、采写报道能力,作品社会反响好;编辑要有很强的策划制作能力,编辑、制作的栏(节)目、书籍和作品有很好的社会影响;主持人要有很强的节目驾驭能力,播音、主持的栏(节)目在国家、省具有很高的社会关注度和美誉度;评论员要有很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发表的作品紧贴社会热点,舆论引导成效好;新媒体类从业人员要有出色的账号运营能力,在主流平台粉丝量达50万以上,其成果应获得省级及以上行业管理部门颁发的官方荣誉;
(4)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带领的团队业绩卓越,具备较好的人才培养能力。
参评南京市青年文化人才,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且须具备下列至少2项条件:
(1)从事业务工作3年以上,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熟悉本专业知识,具有较好的专业水平和业务能力,为本领域市级以上奖项主要作者(前3名);
(3)记者要有较好的新闻策划、采写报道能力,作品社会反响较好;编辑要有较好的策划制作能力,编辑、制作的栏(节)目、书籍和作品有较好的社会影响;主持人要有较强的业务功底,播音、主持的栏(节)目在省、市具有一定的社会关注度和美誉度;评论员要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发表的作品舆论引导成效较好;新媒体类从业人员要有较好的账号运营能力,在主流平台粉丝量达20万以上,其成果应获得市级及以上行业管理部门颁发的官方荣誉;
(4)具有一定的创新能力,带领的团队业绩较好,具备一定的人才培养能力。
3.文化艺术界
参评南京市宣传文化系统“五个一批”人才,一般应具备下列至少2项条件:
(1)具有副高级职称,或为省级及以上文化艺术类协会会员;
(2)具有很高的专业水平,近5年内获得过省级及以上重大文艺奖项或展赛等次奖,且为主要作者(前3名);
(3)精通本专业理论知识,相关创作或研究成果显著,具有一定数量的代表性作品,发展潜力大;
(4)在省级及以上同类同行中具有一定影响力和知名度。
参评南京市青年文化人才,一般应具备下列至少2项条件:
(1)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为市级及以上文化艺术类协会会员;
(2)具有扎实的专业水平,近5年内获得市级及以上重大文艺奖项或展赛等次奖且为主要作者(前3名);
(3)熟悉本专业知识,相关创作或研究成果较好,有代表性作品,发展潜力较大;
(4)在市级及以上同类同行中具有一定影响力和知名度。
4.文化产业界
参评南京市宣传文化系统“五个一批”人才,一般应具备下列至少2项条件:
(1)具有副高级职称;
(2)精通本专业知识,具有很强的经营管理水平,近5年内本人或所在企业获评过本领域省级及以上相关荣誉,集体奖项应为主要作者(前3名);
(3)拥有一定数量知识产权成果,并产生了较好的经济效益;或主持完成过本领域省级及以上重大项目;
(4)在省级及以上同类同行中具有一定影响力和知名度。
参评南京市青年文化人才,一般应具备下列至少2项条件:
(1)具有中级职称;
(2)熟悉本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经营管理水平,近5年内本人或所在企业获评过本领域市级及以上相关荣誉且为主要作者(前3名);
(3)拥有知识产权成果,并产生一定的经济效益;或主持完成过本领域市级及以上重大项目;
(4)在市级及以上同类同行中具有一定影响力和知名度。
5.国际传播界
参评南京市宣传文化系统“五个一批”人才,一般应具备下列至少2项条件:
(1)一般应具有硕士以上文化程度,具有较强的外语交流能力;
(2)精通本专业知识,具有国际组织或国际项目工作经验,且获得过市级及以上表彰奖项;
(3)有很强的策划和执行能力,近5年内成功策划、组织和运营过国际传播和国际文化交流项目;或相关案例在国家、省具有较高的社会关注度和美誉度;
(4)有丰富的国际传播资源。
参评南京市青年文化人才,一般应具备下列至少2项条件:
(1)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具有较强的外语交流能力;
(2)熟悉本专业知识,具有国际组织或国际项目工作经验;
(3)有较强的策划和执行能力,近5年内参与策划、组织和运营过国际传播和国际文化交流项目,并有成功的案例;
(4)有一定的国际传播资源。
(四)名额数量
根据我市宣传思想文化人才工作实际和人选分布情况,实行总量控制、差额推荐、差额评选。第八批“五个一批”人才和第六批青年文化人才各选拔40名左右(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
(五)推荐程序
1.民主推荐。推荐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各部门、各二级学院(部)要经过民主推荐、内部公示等程序,报分管领导同意后,于11月14日前将申报材料提交人事处。
2.资格审查。按照推荐条件要求,人事处会同相关业务部门对各部门、各二级学院(部)推荐的人选进行初审。
3.学校遴选。学校组织遴选,确定人选后向高淳区推荐。
(六)培养举措
1.组织培训进修。组织文化人才培训,推荐文化人才参加市级及以上高端研修。
2.给予集成支持。优先推荐申报市级以上人才荣誉,纳入南京市人才安居相应类别。
3.提供优质服务。将文化人才纳入各级党委(党组)联系服务专家重点对象,建立定期问需、结对服务制度。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开展宣传推介,营造尊才用才爱才的浓厚氛围。
4.实行考核管理。培养期满后由市委宣传部开展期满考核,对考核优秀的文化人才,培养期可延长2年;同等条件下可优先纳入更高等级文化人才评选范围。同一层级培养对象培养期不超过两期。
5.建立动态退出机制。对存在违法违纪等情形的文化人才,由所在单位提出意见,经归口管理单位审查同意,并报市委宣传部批准,取消其培养资格。对不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或调离南京行政区域的文化人才,原用人单位应及时报市委宣传部备案,履行退出程序。
四、工作要求
1.各部门、各二级学院(部)要高度重视,严格考核、推荐标准,规范工作程序,认真做好考核、推荐和审核把关工作,确保人选质量。
2.各部门、各二级学院(部)要严格把关。如无合适人选,可不推荐。同一申报人不能同时申报两类人才。
3.各部门、各二级学院(部)在人选推荐中要严格遵守组织人事工作纪律,严禁事先内定人选,严禁替人说情、打招呼、搞拉票等;要组织指导所属人员如实填写推荐材料,不得空项、漏项,杜绝弄虚作假,对材料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责任。
五、推荐材料
1.推荐报告(一份)、2025年度文化人才推荐汇总表(一份)、南京文化人才申报表(一式三份、A3骑马钉装订),附件材料(一份、A4规格)。
2.附件材料包括:附件材料目录;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的证书或证明及任职证明复印件;申报书中列举的主要成果或作品封面、目录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不超过15项;1~3篇重要论文(文章)的全文及其刊载杂志封面、目录复印件;申报书中列举获奖情况的证明复印件。
3.相关材料加盖部门(院、部)公章后与电子文档集中报人事处。联系人:赵老师;电话:57879719;地址:图书馆607室;电子邮箱:416260069@qq.com。
附件1:2025年度文化人才推荐汇总表(2025版).xlsx
人事处
2025年11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