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二级学院(部):
根据省人社厅、省职称办、教育厅和学院相关文件精神,现就我院 2026年度职称评审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深化高等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0〕100号)和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6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函〔2026〕44号)等文件精神,学校职称评审工作坚持“评价公平、程序公正、全程公示”的原则,克服唯论文、唯“帽子” 、唯学历、唯奖项、唯项目等倾向,推行代表作评价制度,注重标志性成果的贡献和影响,在突出教育教学实绩和高水平成果贡献的前提下,建立多元化、多维度评价办法,进一步完善学校职称评审方案。
二、政策要求
(一)评审条件
1.严格执行《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教风建设的实施意见》(南财大红教〔2020〕160号)文件规定,把师德师风表现作为职称评聘的第一标准,对有师德失范等行为的实行一票否决。
2.严格系列执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深化高等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0〕100 号)及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江苏省本科院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苏职称〔2021〕61号)、《江苏省高等学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苏职称〔2021〕63号)、《江苏省高等学校实验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苏职称〔2021〕64号)、《江苏省高等学校教育管理研究人员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苏职称〔2021〕65号)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条件。
3.申报人员在满足上级文件要求的基础上,还须达到《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南财大红院字〔2022〕9号)、《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思想政治教育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南财大红院字〔2022〕10号)、《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教育管理研究人员专业技术资格条件》(南财大红院字〔2022〕11号)、《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实验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资格条件》(南财大红院字〔2022〕12号)(上述文件请登录人事处网站查询)。
科研成果的认定按照《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科研综合评价实施方案(试行)》(南财大红院字〔2024〕19号)执行。
(二)申报资历及业绩成果时间要求
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申报职称的资历(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等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31日。
三、工作安排
(一)个人申报
申报人应于9月19日前按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个人诚信承诺书》《任职资格评审表》《申报人员情况简表》及相关证明材料(见附件2-4)。申报教师系列(专任教师、实验技术、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育管理研究)高级职称人员,须填报《同行专家鉴定表》(见附件5),同时提交同行专家鉴定代表性成果材料(一式三份)。
(二)申报流程
1.9月24日前,申报人将申报材料(电子版)提交至所在学院(部门),由学院(部门)对接人将申报材料打包提交给人事处,人事处将组织科研处、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等职能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线上审核,审核其申报资格、申报条件、各项材料的真实性以及是否符合学术道德规范等。
2.10月16日前,人事处将审核通过的申报材料返回到各学院(部门),由各学院(部门)通知材料审核通过的申报人进行材料打印,并将打印好的材料提交至各学院(部门)。
3.10月23日前,由申报人所在学院(部门)举行公开述职、民意测验,参加人数一般不少于15人,同意人数须达到实际参测人数的半数以上方可推荐申报;若本部门人数少于15人,可以与其他学院(部门)共同进行民主测评。
(三)提交申报材料
各学院(部门)于10月28日前将以下材料集中报送人事处(图书馆607室)统一受理:
1.各学院(部门)提交推荐申报人的评审材料;
2.同行专家鉴定材料,申报高校教师(含专任教师、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育管理研究)系列的高级职称人员,由学院人事处将代表作统一送省内高水平大学进行同行专家鉴定。代表作送同行专家鉴定结论中出现“尚未达到”,即视为鉴定未通过,中止申报流程;
3.各学院(部门)填写本单位推荐申报人员《2026年职称申报汇总表》(见附件1),经负责人审核签字、盖章后交人事处,并将电子表格发送至邮箱416260069@qq.com。
所有材料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逾期将不予受理。
4.人事处对各学院(部门)推荐上报人员的材料进行核查,公示申报材料,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若发现有申报材料填报不实等弄虚作假问题,一经查实,取消申报人本年度和下年度的申报资格。
四、申报材料要求
(一)申报人员自行准备材料袋(文件袋)。
(二)个人诚信承诺书。申报人员填写《个人诚信承诺书》1份并且签名。
(三)评审表。申报教师系列(包括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实验、教育管理研究)填写《江苏省高等学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3份。A4纸双面打印。因评审表须归入个人档案,档案材料标准是A4开、左边留出2-2.5厘米装订边,表格线要正反面对齐。学院官网上的表格均按此要求制作,从网上下载表格时不能随便改动表格,文字不能超过表格线,填不下可另加附页。相关文件、表格等可在学院网页查询下载。
(四)简表。填写《职称申报人员情况简表》一式2份。简表用A3纸单面打印(仅一页)。如教学、科研成果较多填写不下,只填写主要成果,可在最后一行加黑注明“另有XX项详见评审表”。
(五)同行专家鉴定表。填写《同行专家鉴定表》,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需提供3套鉴定材料,每套鉴定材料中均含1份鉴定表和3篇代表作(第一作者)的复印件;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需提供3套鉴定材料,每套鉴定材料中均含1份鉴定表和2篇代表作(第一作者)的复印件。报送的鉴定材料,须是任现职以来至2026年3月31日前、以第一完成人正式取得的成果。
(六)证书、成果材料。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现任职称资格证书、获奖荣誉证书、课题立项结项证书等提交复印件,用A4纸缩小(放大)复印,装订时注意横向材料头尾方向保持一致;论文、专著代表作须提交原件,此外,发表的中文文章还需提供知网等收录证明,被SCI/SSCI/EI等索引全文收录的外文文章也需附详细的收录证明;申报正高不超过10篇,副高不超过5篇,所提交的论文名请在期刊目录页中作醒目标志。论著代表作须提供由出版社提供的盖有公章的字数证明。
申报科研、教研审核的所有成果(含论文、论著、项目、获奖及其他),均须为申报者本人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如2020年6月晋升讲师职称人员申报2026年的副教授职称,成果从取得相应职称任职资格当年的4月1日起算至2026年3月31日前)公开发表、出版或完成的科研成果。
五、同行专家鉴定费
代表性成果同行专家鉴定费由申报人承担。申报专任教师、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育管理研究高级职称人员的同行专家鉴定费用为1800元,请对公转账至学院财务账户;如未能通过今年的职称评审,同行专家鉴定费不予退还。
同行专家鉴定结果2年内有效。当年职称评审未通过的人员,再次申报时可自主选择是否重新进行同行专家鉴定,若选择重新进行同行专家鉴定,以最新的同行专家鉴定结果为准(原有鉴定结果均作废)。
六、请有意愿参加2026年度专业技术职务申报的同事加入QQ群:794801586,后续相关工作安排将在QQ群里发布。
特此通知。
附件:
人事处
2026年9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