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校园内海报宣传工作的规定
各学生组织:
为规范我院校园宣传行为,保证校园环境整洁有序,营造高品位的校园文化氛围,现对学生活动的海报、展板制作及张贴试行新的校园宣传管理规定。
1、院分团委为校内宣传品悬挂张贴的审批单位,各单位、团体如需悬挂横幅、标语必须办理有关申报、审批手续后,按指定地点和时间悬挂和拆卸。
2、宣传品和广告只能在学校统一规定的广告栏上张贴。学校所有建筑物的墙壁、门窗上严禁张贴宣传品和广告,违者追究其当事人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的责任,并责令其立即清除,问题严重者通报批评。对于贴在地上、树干上等处的活动引导牌在制作规范的前提下,可以张贴,但必须在活动结束后第二天拆除。
3、本通知适用于桥头校区各学生组织、社团在校园内开展活动的宣传,涉及商业宣传与赞助活动的宣传,请参照《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关于校园商业宣传与赞助活动的管理办法》。
具体操作规定如下:
一、制作要求
(一)文字型海报:
1、字体美观化:字体以楷体、宋体、行楷等易识别的艺术类字体为主,杜绝繁体、火星文;
2、颜色规范化:特别要注意特殊色彩的使用,除通报批评用白底以外,原则上一律用红底;
3、内容明确化:海报内容精炼,表意清晰无歧义,无文法错误。
(二)文图型海报:
1、绘画应美观大方,立意突出,要求内容、图案风格相吻合,既能够达到宣传活动的目的,又能赏心悦目,提升校园艺术氛围,装点环境;
2、内容健康向上,展现当代大学生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反应时代主题;
3、宣传主题鲜明,避免过于花哨导致主题模糊;
二、张贴要求
1、海报:面向全院学生开展的活动、通知、告示等有序张贴在专用宣传栏内:一食堂张贴墙、二超市张贴墙、四教展板处,除此之外的其他墙体严禁张贴海报,一经发现立即没收,并以书面形式通报批评;
2、展板:各展板有序摆放在四教大厅内,禁止在校园内随意摆放展板。展板实行“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摆放期间,主办方应考虑到刮风等因素,将其固定整齐,避免风吹满地倒的现象;
3、海报张贴的天数:一般情况下,文字型海报、图画型海报自活动举办日前3-5天内张贴,不得过早宣传;对于征文等准备周期较长的活动,可适当放宽至一个月;活动结束后,主办方应在第二天拆除有关活动的所有海报宣传;
4、在海报张贴栏空间不足时可以覆盖到期的海报,严禁覆盖未过期的海报;
5、团委将组织人员进行不定期检查,望各单位收到通知后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尽快落实。
6、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希望各组织从我院精神文明建设和校园环境综合治理需要出发,加强对户外宣传工作的管理,共同创造良好的人文环境。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红山学院分团委
2011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