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2023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总结和评比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09-03浏览:6742

各系团总支、各班团支部:

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要求,2023年我院开展了一系列丰富多样的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为树立典型,表彰先进,进一步巩固社会实践活动的成果,交流和推广活动中的先进经验,学院将在全院范围内开展“实践归来话收获”主题团日活动。同时,评选表彰一批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团队、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社会实践总结工作

参与社会实践的团队和个人要认真填写《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情况报告书》等附件,并向团支部提交相关材料。

9月20日前,2020级、2021级和2022级的各系团总支、各班团支部需开展一次“实践归来话收获”主题班会,各班团支部向各系团总支上报活动总结。总结要求:图文并茂,不少于2000字,侧重于社会实践前期宣传、部署安排、实践情况、取得的成果。在此基础上,学院将召开总结交流表彰大会。

各系团总支在总结过程中,要重点选树一批社会实践过程中的典型,可适当组织社会实践宣讲团,抓住新生开学季,针对大一新生开展宣讲,强化社会实践工作的积累。927日之前,以各系团总支为单位,筛选出2-3个较优秀的活动报送学院团委。

二、做好社会实践评优表彰工作

在各系团总支汇总的材料基础上,学院团委将评选一批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宣传成果奖、优秀团队、优秀调研报告、先进个人、先进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宣传成果奖

1.申报团队、个人要及时收集整理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新闻报道,如报刊原件,广播、电视新闻音频视频或链接地址,人民网、新华网、光明网、中国新闻网、中青网等重要网络媒体的链接地址等(格式参见附件1),并于9月15日前报送至团委C201李国玮老师处。如有弄虚作假,将取消申报资格。

2.参与暑期社会实践的团队、个人自主申报,由团委组织进行评审。

(二)评选优秀团队、优秀调研报告、先进个人和先进工作者

1.申报上述奖项认真填写相关表格(见附件2、3、4)。申报表电子版和纸质版交给各班团支书,由各系团总支汇总,于9月15日前,电子版(以系为单位,根据奖项分类命名并打包)发送至邮箱:1798167567@qq.com,纸质版桥头校区交至团委C201李国玮老师处,福建路校区交至综合楼316马金金老师处。其中,参评优秀团队的团队还需完成五个一:一份微信推文形式的总结稿件、一部5分钟以内的短视频、一篇地级市、一份工作总结、一份调研报告不少于3000字,以上材料同附件2一同报送给班级团支书,并由各系团总支汇总发送至邮箱。先进工作者评选对象仅为红山学院教师,申报者填写附件5,电子版、纸质版均报送至李国玮老师处。

2.“暑期社会实践优秀团队”比例为参评团队的20%(获评“优秀团队”的团队成员,全部授予“先进个人”称号);“暑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比例为参评团队成员的20%以及班级分散活动人数的20%;“暑期社会实践优秀调研报告”“暑期社会实践先进工作者”为各参评人数的20%,学院团委将组织评审组进行评审。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指导。各系团总支要高度重视社会实践的总结表彰工作,加强对班级团支部和申报者的指导。不仅要总结好社会实践中的经验和做法,还要按照有利于交流的原则,按照标准统一的口径和格式认真填写好相关表格,准备好相关交流材料。

2.认真总结、提炼经验。各申报团队、个人要注重在突出本团队和个人特色工作的基础上,提炼出能够启发和指导同类社会实践活动的普遍性的规律、一般性的模式。要在调查研究、实践验证的基础上,总结出更好团队参与、更多学生受益的管理模式。

3.格式规范、材料精简。所有奖项申报材料按照要求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材料不全者不予评审,各系团总支还需提交评选申报汇总表(见附件6)电子版和纸质件一式一份,于9月20日之前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798167567@qq.com纸质版桥头校区交至团委C201李国玮老师处,福建路校区交至综合楼316马金金老师处。团队名称要使用全称。

联系人:李国玮老师:0511-87762024

附件1:《2023年暑期社会实践媒体报道一览表》.xlsx

附件2:《2023年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团队申报表》.doc

附件3:《2023年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社会实践活动优秀调研报告申报表》.docx

附件4:《2023年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社会实践活动先进个人申报表》.doc

附件5:《2023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社会实践活动先进工作者申报表》.doc

附件6:《2023年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社会实践活动备案项目汇总表》.xlsx

共青团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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