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
学校党委拟于6月份发展一批党员,请各支部于近期开展党的发展对象推荐工作。
一、推荐对象及条件
(一)教师党的发展对象
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时间满一年,现实表现优秀,在班主任工作中表现突出者优先推荐,在学校评奖评优中获奖人员优先推荐。
(二)学生党的发展对象
本次推荐对象为红山学院2022级、2023级、2024级在校学生,且为共青团团员;积极向党组织靠拢,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时间满一年;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及我校的有关规章制度,未受过任何处分。其中:
1.2022级学生:
达到学位授予基本条件;在校期间应获得过奖学金、素质拓展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大学生”“优秀团干”“优秀团员”等校内荣誉称号(有一即可);或者曾获得省级以上荣誉;大四学年以来坚持担任学生干部,始终积极服务同学。
2.2023级、2024级学生:
热爱本专业,认真学习,成绩良好,无不及格科目,学习成绩排名班级前50%且原则上应获得过学习奖学金,英语等级考试达到相关专业学位授予的标准;积极组织参加校、院、班的有关活动,能积极支持配合有关部门的工作,工作认真负责、工作成绩显著;原则上应在校、院两级学生组织、班级担任主要学生干部;积极参加志愿服务工作,积极分子期间累计志愿服务时长超过20小时。以下情况应优先考虑:曾参加过校级及以上青马工程培训班;获得素质拓展奖学金及获得“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大学生”“优秀团干”“优秀团员”等荣誉称号;为学校做出特殊贡献或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者。以往党课考试不及格者不得参加本次推荐。
二、推荐方式
教师党的发展对象由各支部征求所在部门(学院)的师生意见后进行推荐。
学生党的发展对象推荐方式如下:各党支部主动征求辅导员、班主任以及校团委意见,辅导员、班主任以及校团委应主动向各支部推荐;如有必要,各支部可召开班级同学座谈会或委托辅导员召开,征求班级同学意见。
三、党的发展对象的确定
经推荐,各党支部汇总人选名单,由校团委对相关人选进行党的理论知识集中测试,成绩不合格者取消党的发展对象推荐资格,成绩合格者名单反馈各党支部。
各党支部召开全体党员大会讨论,大会讨论通过后,列为党的发展对象,校团委向各学院反馈推优汇总结果后,由各学院自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公示文件由各支部存档。
本次推荐工作,于3月28日前完成。
四、班团推荐党的发展对象的一般流程
(一)班级推荐
1.每班推荐人数不超过本班入党积极分子总数(党的发展对象不计入总数)的25%;
2.由带班辅导员、班主任、学生党员、团支部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组成推荐小组,拟定候选人名单,各班全体同学对候选人投票产生推荐名单;
3.推荐过程中,各班级参与投票人数不得少于班级人数的90%;每名参与投票者推荐人数不得超过班级候选人名单总数的50%,超过的为无效票;班级推荐名单按得票数多少上报推荐小组,推荐小组审核无异议,形成班级最终推荐名单;
4.班级推荐结果形成后,由辅导员填写《红山学院XXX班党的发展对象推荐情况报告》。
(二)学生组织推荐
1.校级学生组织可根据情况进行推荐,推荐比例不超过校级学生组织入党积极分子总数(党的发展对象不计入总数)的25%,推荐对象应具备的条件与普通同学相同;
2.校级学生组织推荐人选经校团委审批后,由校团委统一向各党支部推荐,经辅导员进行条件核查后由指导老师统一填写《红山学院XXX班党的发展对象推荐情况报告》(附件)。
五、相关要求
相关材料由各学院团总支、学生组织指导老师、学生社团挂靠单位负责人汇总审核后,将于3月28日前《附件2:红山学院XXX党总支党的发展对象推荐名册》发送至校团委组织部邮箱:hstwzzb2025@163.com,《附件1:红山学院XX班级党的发展对象推荐情况报告》班级推优同学由辅导员填写,学生组织推优由指导老师填写,负责人汇总完毕后报送至党支部。
特此通知。
附件1:红山学院XXX班级党的发展对象推荐情况报告.docx
中共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委员会
2026年3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