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根据《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本科学生奖(助)学金管理条例(试行)》(南财大红学[2017]13号)、《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学生先进个人评选办法(试行)》(南财大红学[2017]16号)、《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学生先进班级评选办法(试行)》(南财大红学[2017]15号)等文件的规定,在个人申请、班级申报的基础上,经各班辅导员审核推荐、法学院、外国语学院(合署)核查,初评学习优秀一等奖学金获得者29人、二等奖学金获得者57人、三等奖学金获得者182人、学习进步奖学金获得者18人。
现将初评结果(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5年3月28日至3月30日。公示期间,可通过来电来访等方式向法学院、外国语学院(合署)反映情况。
联系电话:025-57879611
联系人:赵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