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公寓管理中心

时间:2017-07-04浏览:2193

    1.全面贯彻实施管理、服务、育人的公寓管理宗旨,以人为本,积极推进学生公寓管理社会化进程;

    2.负责考察、推荐学生公寓托管的物业公司,为学校选聘提供条件和依据;

    3.制定对托管物业公司的考核标准,明确委托管理合同规定的任务及承担的责任,监督和考核物业公司的执行情况。制定和实施委托管理奖惩制度,严格实行末尾淘汰制;

    4.负责学生公寓床位的调配,每学年初向各院 ( ) 提供学生床位分布资料、汇编学生住宿安排表,并根据需要提供宿舍调整方案。协同有关部门进行公寓设施、公寓用品的配置和管理;

    5.督促物业公司按合同进行小项目日常维修,对房屋、设备、水电系统的大中维修,及时与相关厂家、基建、总务、后勤联系解决,确保物品的正常使用;

    6.负责检查各物管公司日常管理工作,确保做到有序、规范、创新。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增强员工和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杜绝各类重大事故的发生。努力创建清洁、卫生、舒适、优美的生活和学习环境。组织各管理站学生的文化创建活动,营造优良环境;

    7.制定公寓学生行为标准的管理条例,实行考核评比,建立学生宿管档案;

    8.建立信息沟通、传递网络。建立行之有效的资料收集、整理、汇总、分析制度,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制订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应急预案;

    9.建立每周例会制度,及时反馈和解决问题,交流经验,沟通思想,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10.督促各管理站及时提供学生公寓管理目标分资料。积极与各院 ( ) 及辅导员进行沟通和协调,配合做好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

    11.协调学校各有关部门和托管物业公司的关系;

    12.负责宿管会的组建、督导和考核工作,发挥学生的“自管”作用;

    13.组织各宿管站人员相互观摩、学习,走出去,请进来,不断总结经验;

    14.做好每学期宿舍评优、每学年先进管理站评比及先进宿管分会的评优工作;

    15.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