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你院今年本科招生在江苏省的学校代码是多少?
答:我院在江苏省的学校代码为1816。
2.你院的层次是什么,毕业时颁发何种毕业证书?
答:我院是1999年经江苏省教育厅批准建立的民办本科学院,2005年经教育部批准,成为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独立学院。学院培养的本科生,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3.你院的录取规则是怎么规定的?
答:(1)英语专业只招英语科目的考生,要求英语成绩较好,英语专业考生须参加省统一口试且成绩在良好以上。考生进校后,各专业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2)考生身体健康状况须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联合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
(3)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或调档分数,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按照传统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
(4)江苏省对进档考生按投档分计算录取分,考生报考我院两门选修科目测试需达到BC级及以上等级。必修科目测试等级需达到4C级及以上等级(技术科目合格)。
(5)学院原则上承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给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同一考生如有多项政策性加分,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且加分不得超过20分。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具有加分条件的考生,按照加分后的总成绩排序,参与专业安排。
(6)对进档考生按投档分排序,专业志愿按“分数级差”的方式录取,第一至第二专业志愿级差分为2分,第二至第六专业志愿之间的级差分均为1分,末志愿与服从专业调剂志愿之间的级差分为1分。当投档分相同时,则按数学、语文两门科目的分数(江苏省含附加分,下同)之和从高分到低分再次排序,若仍相同,则分别按数学、语文、外语的单科成绩从高到低逐一进行专业排序,直到分出差异为止。
(7)我院各专业选考科目组要求及录取信息以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考试院向社会公布的信息为准。
4.你院对身体健康要求是如何规定的?
答:考生身体健康状况须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联合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指导意见》中明确“学校可以不予录取”、“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的,学校及有关专业均不予录取。
5.你院今年都有哪些专业招生?哪些专业有优势?
答:我院2017年有国际经济与贸易、贸易经济、法学、英语、市场营销、会计学、审计学、人力资源管理、金融学、保险学、税收学、工商管理、财务管理、电子商务、物流管理等15个本科专业招收新生。其中,南京财经大学的会计学、金融学等专业是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南京财经大学的会计学、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等专业获批江苏高校品牌专业建设工程一期项目;南京财经大学的会计学、金融学、贸易经济、国际经济与贸易、保险学、财务管理、审计学、法学等专业为江苏省“十二五”重点专业(类);南京财经大学的会计学、金融学、贸易经济、法学等专业为江苏省“十一五”品牌专业。
6.今年你院新生学费与住宿费标准各为多少?
答 :我院本科专业的学费和住宿费以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按学年缴纳:1.学费标准:14000元/生·学年;2.住宿费标准:800-1500元/生·学年(桥头校区)。
7.你院是否有奖学金、助学金等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
答:我院通过新生奖学金和其他各类奖学金、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绿色通道等方式,鼓励优秀学生报考我院,并帮助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8.你院今年就读新生的户口迁至何校区?
答:今年我院录取的新生户口迁至福建路校区。新生户口是否迁入我院由学生自主确定。学生入学后不再办理迁入手续。
9.你院的师资力量如何?
答:我院依靠南京财经大学的优秀师资力量,实行校派教师、自有教师、外聘教师相结合,坚持选聘学术水平高、教学经验丰富的高级职称教师担任系部和专业负责人,坚持培养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为教学主体,以开放式多元化用人管理体制,构建优质师资队伍。
10.你院的管理模式及培养模式是什么?
答:我院实行“2+2”的管理模式和“1+3”的培养模式。管理模式上,学院分为两个校区,学生一、二年级在桥头校区学习,三、四年级在福建路校区学习。培养模式上,一年级对录取在经济学类各专业(国际经济与贸易、贸易经济、金融学、保险学、税收学)的学生打通培养,对录取在管理学类各专业(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工商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市场营销、物流管理、电子商务)的学生打通培养,二、三、四年级学习专业课程,为就业提供条件。
11.你院转专业的政策是什么?
答:我院各专业优秀学生可在一年级第二学期根据本人兴趣和意愿在全校范围内提出转专业申请,一年级末必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3.0(加权平均成绩80分)以上且在原专业年级排名列前20%,达到相关专业基本要求者,二年级起可转入新选择的专业学习。
我院实行对录取在经济学类各专业(国际经济与贸易、贸易经济、金融学、保险学、税收学)的学生打通培养,学生可在一年级第二学期根据本人兴趣和意愿在经济学类内提出转专业申请,一年级末必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2.5(加权平均成绩75分,下同)以上且排名列前60%,达到相关专业基本要求者,在专业人数限额内,二年级起可转入新选择的专业学习。对录取在管理学类各专业(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工商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市场营销、物流管理、电子商务)的学生打通培养,学生可在一年级第二学期根据本人兴趣和意愿在管理学类内提出转专业申请,一年级末必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2.5以上且排名列前60%,达到相关专业基本要求者,在专业人数限额内,二年级起可转入新选择的专业学习(转专业办法详见学院教务处网站)。
12.近几年你院毕业生就业情况如何?
答:我院毕业生面向全国就业,不受行业和地区限制。专业设置适应社会需求,学生综合素质高、适应能力强、培养质量好,得到用人单位的广泛好评。多年来毕业生就业情况良好,位居全省前列。2016年全院毕业生总就业率达到98.68%。
13.你院招生咨询方式是什么?
答:咨询电话:025-83495939、025-83495804、0511-87762151
微信平台: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招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