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02-25浏览:2179

各班级:

为切实做好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评奖评优工作,促进良好学风、班风的形成,根据《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本科学生奖(助)学金管理条例(试行)》文件精神,现将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评奖评优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奖评优内容

学习优秀奖学金、学习进步奖学金。

二、评奖评优依据

评选参照《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本科学生奖(助)学金管理条例(试行)》(南财大红学 [2017]13号文)(附件1)。

三、评优有关规定

1. 根据评优“自愿申报”的原则,各位辅导员务必将此通知传达到每一位学生。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认真开展评优工作,并请各位辅导员将本班获奖名单公示五天。公示无异议后,报学生处审核,凡经核查不符合条件落选者,不再增补和更换。

2. 本次评奖评优对象为大一、大二、大三学生,缓考学生、毕业班学生不参与此次评优。

3. 评奖评优的依据是学生所学的必修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包含体育课和英语选修课),平均学分绩点相同则依次参考学分绩点和、学分加权平均分、算术平均分;任一必修课程考试不及格者不得参评。

4. 大三年级学生的英语、计算机考试成绩已达到学校规定的要求才能参与评奖评优。

5. 奖学金分配名额见附件3

四、报送材料要求

学生获奖信息需录入奥蓝学生管理系统(建议批量操作)。录入时间为:即日起至312日下午1600,纸质材料于312日下午16:00前送至学生处209室,福建路校区交至刘馈馈老师处。各辅导员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录入,过时权限锁定,未录入的作自动放弃处理。确认获奖信息录入无误后,从系统中导出获奖学生奖学金发放表,以免奥蓝学生管理系统变动后查找不到原始数据。

为确保评奖工作的顺利开展,请各位辅导员按照学院评优细则,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认真开展好本次评优工作。

                                    

 

 学生处

                                      2019225

附件1《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本科学生奖(助)学金管理条例(试行)》

附件2: 2018-2019-1奖学金各年级名额分配

附件3:奖学金申请表

附件1:《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本科学生奖(助)学金管理条例(试行)》.pdf附件2:奖学金名额分配表.xlsx附件3:奖学金申请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