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江苏省“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03-19浏览:2089

各班级: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团省委《关于评选2019年度江苏省普通高校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苏教学[2019]3)精神,为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又红又专、德才兼备、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省教育厅、团省委今年继续在全省高校开展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活动。现将我院推荐参评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15级、2016级、2017级在校生和班级。

二、评选名额

根据教育厅计划,我院可推荐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各4名,“先进班集体”3个。

三、评选标准

1.“三好学生”: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政治方向坚定,具有优良的道德品质,文明的行为举止,优秀的学习成绩,遵纪守法,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公益劳动和社会实践,积极参加体育锻炼。  

2.“优秀学生干部”除了应具备上述“三好学生”的主要标准外,还应担任班级、党团支部和院系学生会主要干部,热心社会工作,热情为同学服务,严于律己,努力工作,在同学中具有较高的威信。  

3.“先进班集体”的主要标准:有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服务学生的班委会;有积极上进、团结互助、遵纪守法、崇尚科学、热爱集体、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有严谨求实、刻苦钻研、奋发向上的优良学风;积极参与校风建设和争做文明先锋活动;保持良好的宿舍卫生环境和个人卫生习惯,积极开展各项体育锻炼活动。  

4. 省级“三好学生”应从连续两次被评为“优秀大学生”的学生中推荐产生;“优秀学生干部”应在符合省级“三好学生”标准的现任班级、院系主要学生干部中推荐产生;省级“先进班集体”应在2017-2018学年学院先进班集体中推荐产生。

四、评选程序及要求

1. 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及“先进班集体”的推荐一定要做到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好中选优,全面衡量,公平公正,宁缺勿滥。要充分发挥辅导员、班主任、班团等各级学生组织的作用,积极主动参与评选推荐工作。“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的提名须经班团等各级学生组织酝酿,通过民主评选产生拟推荐学生名单,辅导员征求班主任意见之后,由辅导员审核上报。

附推荐上报名额安排:

12015级各辅导员每人限推荐1名“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

22016级各辅导员征求班主任意见,根据实际情况最多推荐“优秀大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各1名。

3201520162017级各辅导员征求班主任意见,每人最多推荐1个省级“先进班集体(必须从2017-2018学年度院级“先进班集体”中推荐)。

2. 各辅导员组织拟推荐学生认真填写《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申报表》 《江苏省高校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表》和汇总表;先进集体填写《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省级“先进班集体”申报表》《江苏省高校“先进班集体”推荐表》和汇总表。

3.以上申请表请于326日上午9点前交至学生处,申请表及汇总表电子版(请按照模板填写)发送给刘佳老师(联系电话:0516-87762092),逾期不再受理。

4. 学生处汇总申报名单后,组织答辩会,按照“优中择优”、差额选拔的原则,推选出最终推荐名单,在全院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教育厅、团省委。

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学生处

2019319

附件:

1. 《江苏省高校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表》

2. 《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申报表》

3. 《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汇总表》

4. 《江苏省高校省级“先进班集体”推荐表》

5. 《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省级“先进班集体”申报表》

6. 《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省级“先进班集体”汇总表》

附件1:江苏省高校省级“三好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推荐表.doc附件2: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2018年省三好优干申请表.doc附件3: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汇总表.xlsx附件4:江苏省高校“先进班集体”推荐表.doc附件5: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2018年省“先进集体申请表.doc附件6: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省级“先进班集体”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