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为贯彻落实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21]310号)和《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实施细则》(苏教助[2021]1号),进一步做好我院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费资助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申报对象
1.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生。我院全日制普通本科(包含专转本)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下简称“退役入学”)。
2.直招士官。是指直接从我院招收为部队士官的全日制普通本科的应(往)届毕业生,纳入全国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直接招录或选拔补充为部队士官的定向生。
3.退役复学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我院就读的学生(含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学生。
4.退役士兵(或退役入学)。退役后自主就业,通过全国统一高考或高职单招考入高等学校并到校报到注册的入学新生。
二、资助标准
凡是2023年9月之后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退役复学学费减免标准,全日制本专科生申请金额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实际学费低于标准的,按实际学费补偿。
凡是2022年春季之后,2023年9月之前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退役复学学费减免标准,全日制本专科生申请金额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实际学费低于标准的,按实际学费补偿,贷款的按照实际贷款金额代偿。
凡是2022年春季以前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及服义务兵役退役复学的学生,全日制本专科生申请金额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应征入伍的应(往)届毕业、直招为士官的高校学生,实行一次性代偿完毕;在校生入伍分服役前在校期间和退役复学后在校期间两个阶段进行代偿或减免(其中退役复学后在校期间代偿或减免,按剩余就读年限,实行每学年申请一次学费补偿或减免及至补偿完毕,已递交申请材料的无需重复提交);学生退役后自主就业,参加全国统一高考考入高校的学生实行每学年申请一次学费补偿或减免,分四年补偿完毕。
三、申请流程及材料递交
(一)申请流程:学生申请学费代偿,均须登录全国征兵网(网址:https://www.gfbzb.gov.cn/)报名,并按线上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和打印《申请表》。
1.应征入伍、直招收为士官学生须双面打印(《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Ⅰ》(以下简称《申请表Ⅰ》)一式两份,其中学费缴纳和获国家助学贷款金额分别由财务处和资助中心审核填写,其他信息手填及复印无效,本人提前携带申请表至入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审核和盖公章及领取入伍通知书。
2.退役复学或入学学生须打印(《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以下简称《申请表Ⅱ》)一式两份,其中每年学费缴纳金额由财务处审核填写,其他信息手填及复印无效,本人提前携带申请表至入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审核和盖公章。
(二)学生申请材料递交系部
1.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学生
(1)《申请表Ⅰ》原件(见附件1)一式两份
(2)《入伍通知书》复印件一式一份;
(3)学生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一式一份;
(4)中国工商银行卡复印件一式一份;
(5)毕业证和学位证复印件各一式一份(毕业生提供)。
2.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复学或入学学生
(1)《申请表Ⅱ》原件(见附件2)一式两份;
(2)《退役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
(3)学生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一式一份;
(4)中国工商银行卡复印件一式一份;
(5)复学通知单或入学通知单复印件一式一份;
(注:若退役复学未申请应征入伍代偿者,还需要提供《申请表I》一式两份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一式一份)。
3.退役后参加全国统一考高考入高校的新生
《申请表II》原件(见附件2)一式两份;
(2)《退役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
(3)学生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一式一份;
(4)中国工商银行卡复印件一式一份;
(5)入学通知单复印件一式一份;
(6)《自主就业工作证明》(须加盖当地民政部门或退役安置地县级征兵办或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公章的原件一式一份)。
四、院系材料报送
各院系在接收学生申请材料时认真检查,发现材料不齐或错误、遗漏、申请表未加盖入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公章等情况,请及时告知学生或学生家人在规定的时间内补交,否则将影响学生当年申请代偿。
请院系将学生信息汇总填写《2023年本科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直招为士官和退役复学入学学生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汇总表》(附件4),于2023年10月25日上午11:00前将学生申请材料纸质版递交至刘馈馈老师处,汇总表电子版(附件3)发送至857645354@qq.com。
五、其他事项
1.请各院系高度重视,加强政策宣传,务必使每位入伍学生在去部队前了解代偿政策,确保符合条件的学生及时办理代偿申请,避免出现遗漏情况;
2.入伍资助资格审核及资金发放完成周期约为一年,请各系部对学生做好解释工作,并告知在校就读期间获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根据原贷款合同规定自行偿还贷款及至结清,不得违约,待入伍代偿款下拨后一次性发放至学生预留的银行卡;
3.鉴于入伍的特殊性,申请人务必确保所提供本人的银行卡信息、本人及家庭联系方式准确有效,如遇变更须及时以电话、邮件等方式告知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4.其他事项以全国征兵办或江苏教育厅正式文件为准。
5.申请表Ⅰ和申请表Ⅱ中涉及学生处章可以等后期学生处统一盖,涉及减免金额如不清楚,可先空着。
★特别提醒:
申请入伍学生请保留好本人的中国工商银行卡(最好是缴学费的中国工商银行卡)
附件:
附件1: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Ⅰ(样表).docx
附件2: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样表).docx
附件3:2023年本科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直招为士官和退役复学入学学生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汇总表.xlsx
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学生处
2023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