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职工争议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学院相关人事规定处理。意见反馈部门:人事处联系电话:0511-87762766相关文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 《关于2017年度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