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我院教职工过渡房需求,根据《南京财经大学桥头校区教职工过渡房管理办法(试行)》(南财大桥字[2016]2号)文件规定,现将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教职工过渡房申请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工作关系在桥头校区的南京财经大学事业编制、人事代理制人员以及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人事代理制人员因工作需要,有住房需求的。
2.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博士学历或副教授以上职称)因工作需要,有住房需求的。
二、申请时间
请将于2018年7月5日前将签字后的《南京财经大学桥头校区教职工过渡房租住申请表》交至行政楼304。
三、其它
1.房间分配由公有房产管理领导小组讨论决定,一经确定,不再调整。
2. 教职工过渡房的租住年限最长为3年。如确因个人困难等原因需要延长使用的,由本人书面说明理由,综合办公室审核,经公有房产管理领导小组批准后方可继续租住。租住时间以协议为准。
3.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已申请住宿的,如下一学期不再租住,需在7月5日前到行政楼304签字确认,并于9月7日前到行政楼113徐灵生老师处办理房屋移交手续并搬离。
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综合办公室
2018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