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加强值班管理严肃值班纪律的通知

发布者:红山学院发布时间:2025-09-22浏览次数:302AAA

本院各单位:

为了加强值班管理,严肃值班纪律,现将我院值班工作及纪律进一步明确如下,请大家严格遵照执行。

一、工作安排

(一)值班时间:周一至周五16:50-次日8:30;节假日8:30至次日8:30;

(二)总值班地点:宿舍楼5号站10号楼902室。

(三)主要值班电话:

总值班:57879815;保卫(校园安全、消防报警)57879119/18151021110;医务室57378120;水电组57879826。

(四)值班岗位:

总值班、辅导员、保卫、物业、医务室、水电组等。

二、职责纪律

(一)总值班

1.负责协调校园有关事宜,处理突发事件;

2.检查辅导员、保卫、物业管理、校医院、水电组等值班人员的到岗情况;

3.总值班根据需要抽查晚自习情况

4.在晚自习之外的时间,总值班可带领组员逐一巡查教室、学生公寓、图书馆、生活服务中心、运动场、校园进出通道、配电房和自来水增压站等校园安全重点部位;

5.必须24小时在校区坚守岗位,并保持手机24小时开通,值班电话要及时回应,巡查返回值班室第一时间翻看未接电话并回电了解情况;

6.适时组织好自己的组员,确保值班工作不走过场,如遇突发情况须立即向带班领导汇报,同时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及时协调和处理好相关事宜;

7.要认真细致地做好值班记录,确保信息及时上通下达。

(二)值班人员

1.必须服从总值班负责人调遣,接到任务后,分组在校园内巡查,并按要求汇总情况;

2.必须24小时在校区坚守岗位,并保持手机24小时开通,巡查结束返回值班室第一时间翻看未接电话并回电了解情况;

3.值班辅导员跟随学工口值班人员全覆盖检查晚自习情况;

4.一律驻校,务必坚守岗位,原则上一律不得请假、调班,如遇特殊情况,调班需提前2个工作日经所在部门负责人批准并报党政办备案,禁止脱岗、漏岗。

三、督查抽查

南京财经大学信访督办室和红山学院纪委将不定期督查抽查值班人员履职尽责情况,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处理。

 

 

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纪委办公室

2025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