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学培养计划

发布者:人员机构发布时间:2017-07-06浏览次数:3833AAA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入推进课程思政建设,坚持知识传授、能力培养和价值引领相统一,培养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要,通晓金融学的基本理论和分析方法,掌握银行、证券、保险等业务知识和专业技能;具有诚信与务实品质、社会责任与团队合作意识、国际视野和创新精神,能够在银行、证券、保险及其他经济管理部门、企业和政府部门从事相关工作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应用型、技术技能型人才。

二、培养要求

(一)公民素质与职业道德培养要求

1.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和政治立场,自觉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2.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修养、爱国情怀和社会责任感、积极向上的人生理想,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3.具有较高的文化品位、人文素养、科学精神、法治意识、国家安全意识和认知能力;

4.具有健康的体魄、健全的人格和基本的审美素养。

(二)知识与能力培养要求

1.系统掌握经济学、金融学、保险学、金融管理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

2.熟悉金融业经营管理以及金融法律、法规,具有处理银行、证券、投资与保险等方面业务工作的基本能力;

3.融入“互联网+”、智慧化、国际化、市场化,具备经济金融问题的分析能力、金融产品管理能力、优化能力和营销能力;

4.具有较强的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运用能力;

5.熟练掌握一门外语,具有较强的外语综合应用能力和跨文化交流能力;

6.具有较强的专业分析能力、写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良好的沟通能力和组织、协调及领导的基本能力。

(三)身体与心理素质培养要求

1.掌握一定的体育基础知识,掌握科学锻炼身体的基本技能,具有良好的体育锻炼和卫生习惯,身体健康;

2.掌握一定的心理学基础知识、技能和方法,理性、严谨、乐观、开朗。

三、就业导向

本专业毕业生主要在各类银行、证券公司、保险企业及其它金融机构和企事业单位从事金融经营管理方面的工作。

四、核心课程

深度挖掘提炼各类课程中所蕴含的思想价值和精神内涵,构建科学合理、符合学科专业和课程思政教育规律的课程思政教学体系。本专业设置以下核心课程:金融学、保险学、商业银行经营管理、中央银行学、金融市场学、证券投资学、国际金融、金融风险管理、公司金融、理财规划、互联网金融、金融计量学、国际投资学、金融工程学、金融监管等。

五、实践教学环节

注重学思结合、知行统一,弘扬劳动精神、锤炼意志品质,将课程思政元素融入实践教学环节,结合教学组织学生参加暑期社会实践、创新创业实践、毕业实习;在统计分析软件应用、数据库管理系统应用、金融市场学、证券投资学、商业银行经营管理等课程中设置课程实践环节;开设专业综合实验、金融实验分析课程;指导学生完成阅读与写作、文献综述和毕业论文等。

六、创新创业教育

1.在专业课程中融入创新创业教育的指导思想、基本理念和原则方法;在实验实践环节设置创业创新类实验和实训。

2.在第二课堂活动中,结合学生活动积极开展创新创业大赛,鼓励学生开展创业实践。

七、修业年限

基本学制为四年,最长修业年限为六年。学生在修业年限内修满规定学分方可取得毕业资格。

八、授予学位

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经济学学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