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5年度“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青年教师科研能力提升计划”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科研网发布时间:2025-03-12浏览次数:1225AAA

各部门、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高校有组织科研推动高水平自立自强的若干意见》精神,提升青年教师科研能力,推动学科专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青年教师科研能力提升计划》(南财大红院字〔202421号)文件精神,现启动2025年度培养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学院、部门遴选

各学院、各部门于314日开始,依据《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青年教师科研能力提升计划》的要求进行青年教师培养对象及导师的遴选工作,并于328日将材料(电子版及纸质版)交科研处汇总后报院学术委员会审议(导师推荐表、青年教师培养对象推荐表及汇总表,见附件1-3)。

(一)青年教师培养对象遴选要求

1.入职现任岗位满1年,现职称为讲师的院聘专任教师,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8511日及以后出生,成绩突出但年龄超限者,由各学院、各部门推荐,报红山学院学术委员会议定);

2.完成基本教学科研任务且综合测评合格及以上,综合表现好;

3.省“333工程”、省青蓝工程、省中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及博士(含在读)暂不在此次申报范围内。

(二)导师遴选要求

1.师德师风良好,具有正高级或博士学位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长期关注学院科研工作及整体发展;

2.学科及研究方向与学院所设置专业方向匹配,具有较强科研能力和科研热情,能保证充足指导时间,工作认真负责;

3.科研经验丰富且取得了高水平的科研成果(硕、博士生导师优先)。

    二、名额分配

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2025青年教师科研能力提升计划名额分配表

学院

专业

名额

导师

培养对象(青年教师)

国际经贸学院

国际贸易与经济专业

1

1

贸易经济

1

1

电子商务

1

1

金融税收学院

金融学

1

1

保险学

1

1

税收学*

2

2

会计学院

会计学

1

1

财务管理

1

1

审计学

1

1

工商管理学院

工商管理

1

1

市场营销*

2

2

物流管理

1

1

人力资源管理

1

1

法学院、外国语学院(合署)

法学*

2

2

英语

1

1

马克思主义学院

马克思主义教育类

(限马克思主义学院)

1

1

公共基础学院

基础教育类

(限公共基础学院)

2

2

体育部

体育教育类

(限体育部)

1

1

总计

22

22

注:标“*”处为江苏省一流专业和江苏高校品牌专业。

     三、学院审议与启动培养

各学院、各部门遴选结果由科研处汇总报红山学院学术委员会议定后,425日前,人事处与导师及培养对象三方签订培养、指导协议。2025426日起,实际启动指导、培养工作,按计划开展科研活动,定期提交进展报告。

   四、材料报送要求

电子材料:请于2025328日前,将附件1-3发送至指定邮箱(925620665@qq.com)。

纸质材料:请于2025328日前,将附件1-3一式一份报送至科研处办公室(王老师,尚美楼203)。



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科研处、人事处

2025312


附件1:导师推荐表.doc

附件2:青年教师培养对象推荐表.doc

附件3:名单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