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高校有组织科研推动高水平自立自强的若干意见》精神,提升青年教师科研能力,推动学科专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青年教师科研能力提升计划》(南财大红院字〔2024〕21号)文件精神,现启动2025年度培养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学院、部门遴选
各学院、各部门于3月14日开始,依据《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青年教师科研能力提升计划》的要求进行青年教师培养对象及导师的遴选工作,并于3月28日将材料(电子版及纸质版)交科研处汇总后报院学术委员会审议(导师推荐表、青年教师培养对象推荐表及汇总表,见附件1-3)。
(一)青年教师培养对象遴选要求
1.入职现任岗位满1年,现职称为讲师的院聘专任教师,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成绩突出但年龄超限者,由各学院、各部门推荐,报红山学院学术委员会议定);
2.完成基本教学科研任务且综合测评合格及以上,综合表现好;
3.省“333工程”、省青蓝工程、省中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及博士(含在读)暂不在此次申报范围内。
1.师德师风良好,具有正高级或博士学位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长期关注学院科研工作及整体发展;
2.学科及研究方向与学院所设置专业方向匹配,具有较强科研能力和科研热情,能保证充足指导时间,工作认真负责;
3.科研经验丰富且取得了高水平的科研成果(硕、博士生导师优先)。
二、名额分配
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2025青年教师科研能力提升计划名额分配表
学院 | 专业 | 名额 | |
导师 | 培养对象(青年教师) | ||
国际经贸学院 | 国际贸易与经济专业 | 1 | 1 |
贸易经济 | 1 | 1 | |
电子商务 | 1 | 1 | |
金融税收学院 | 金融学 | 1 | 1 |
保险学 | 1 | 1 | |
税收学* | 2 | 2 | |
会计学院 | 会计学 | 1 | 1 |
财务管理 | 1 | 1 | |
审计学 | 1 | 1 | |
工商管理学院 | 工商管理 | 1 | 1 |
市场营销* | 2 | 2 | |
物流管理 | 1 | 1 | |
人力资源管理 | 1 | 1 | |
法学院、外国语学院(合署) | 法学* | 2 | 2 |
英语 | 1 | 1 |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马克思主义教育类 (限马克思主义学院) | 1 | 1 |
公共基础学院 | 基础教育类 (限公共基础学院) | 2 | 2 |
体育部 | 体育教育类 (限体育部) | 1 | 1 |
总计 | 22 | 22 |
注:标“*”处为江苏省一流专业和江苏高校品牌专业。
三、学院审议与启动培养
各学院、各部门遴选结果由科研处汇总报红山学院学术委员会议定后,4月25日前,人事处与导师及培养对象三方签订培养、指导协议。2025年4月26日起,实际启动指导、培养工作,按计划开展科研活动,定期提交进展报告。
四、材料报送要求
电子材料:请于2025年3月28日前,将附件1-3发送至指定邮箱(925620665@qq.com)。
纸质材料:请于2025年3月28日前,将附件1-3一式一份报送至科研处办公室(王老师,尚美楼203)。
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科研处、人事处
2025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