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2024年新进教师岗前试讲及2025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通知

发布者:人事处发布时间:2025-04-28浏览次数:10AAA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根据《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暂行规定》(南财大红人﹝2021﹞2号)《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苏教师函〔2025〕7号)文件要求现组织今年参与导师制培养的新进专任及申请2025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的老师进行岗前试讲,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讲对象

2024年签订《青年教师导师制协议书》的新进专任教师

(二)申请2025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人员

二、组织部门

所在二级学院自行组织

三、试讲时间

5月7日-14日

四、试讲形式

1.试讲教师根据所学专业自主选择教学内容,现场授课,要求板书与多媒体课件相结合。专家通过听课、阅览教案、提问、点评等方式,对新进教师教学理念、教学内容与设计、教学方法与手段等方面进行考核与指导。

2.每位教师试讲时间15分钟左右

五、相关要求

青年教师试讲

1.专家评委学院院长和青年教师的指导老师共同组成

2.专家评委根据《青年教师试讲评价表》(附件1)进行现场评分并填写意见及建议。专家评委现场进行点评,试讲教师需认真记录专家建议。

3.请各学院在5月15日前将《青年教师试讲评价表》(附件1)及《试讲评价结果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提交至人事处,《试讲评价结果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416260069@qq.com.

4.各学院对试讲人员进行综合评价,评价结果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学院优秀人员可参加校级层面的推优考核。校级推优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学院推优人数具体安排如下:

序号

学院

人数

1

国际经贸学院

1

2

金融税收学院

2

3

会计学院

2

4

工商管理学院

1

5

法学院、外国语学院

3

6

马克思主义学院

2

7

公共基础学院

1

合计

12

5.试讲合格的教师,方可安排下学期相关教学任务

(二)教师资格认定

请各学院在5月16日前将《江苏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评价表》(附件4)纸质版提交至人事处;《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基本情况表》(附件5)电子版发送至邮箱601668642@qq.com。(附件4中测试学科、报名号由人事处填写)

联系人:赵老师,电话:025-57879719;刘老师,电话:025-57879718。

地址:高淳校区图书馆607室。

六、附件

附件1:青年教师试讲评价表.doc

附件2:试讲评价结果汇总表.xlsx

附件3:试讲人员名单及指导老师.xlsx

附件4: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评价表.pdf

附件5: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基本情况表.docx

 

                                         

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202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