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届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5-04-17浏览:12

各学院、班级: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建立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制度的通知》(教学厅〔2023〕5号)和江苏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建立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制度的通知》(教办学函〔2023〕14号)要求,现将我院2025届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工作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规范做好毕业去向登记工作

各学院要统筹部署、精心安排,指导本院毕业生(含结业生)在6月15日前及时通过江苏24365 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即91job智慧就业平台,以下简称省级平台)登记个人毕业去向信息。毕业生去向信息登记后有变更的,需在8月 15日前及时在省级平台进行更新。

二、及时做好毕业去向确认工作

各学院指导毕业生统一使用全国登记系统(https://dj.ncss.cn简称国库)对毕业去向信息进行确认,学工秘书需每周登录系统查看学生确认情况。确认时毕业去向、档案转递、户口迁移等信息有变更的,须联辅导员在91平台更新,更新完成后再予确认。

三、严格做好就业数据审核工作

各学院要严格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统计与核查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1〕19 号)要求,根据各毕业去向类型的审核依据进行就业核查,对于“灵活就业”的毕业生,必须按照要求核实佐证材料,确认其灵活就业状态。

四、切实强化工作责任

各学院要明确专人负责毕业去向登记工作,确保4月25日前将政策传达到每一名学生。毕业班辅导员可通过召开线上会议、电话等形式,耐心细致指导毕业生做好毕业去向登记,确保毕业生就业情况及时准确上报。妥善处理毕业生遇到的疑难问题,及时回应和解决毕业生诉求。

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工作相关操作指南.docx

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就业指导中心

202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