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各班级: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以及校奖学金是由中央财政、省财政、学院共同出资设立的专项资金,用于奖励德、智、体、美、劳各方面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以及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我院秋季学期的奖助学金现已陆续发放,为进一步规范我院奖助学金的发放纪律,特将相关发放要求通知如下:
1.禁止任何班级或个人将奖助学金进行二次分配、提留作班费或以学生活动费等名义收取、侵占、挪用、扣减学生的奖助学金,禁止以各种名义平分奖助学金。
2.禁止任何组织或个人(含受助者)以自愿名义或强制手段参与、组织奖助学金的违规使用;禁止获奖受助学生进行请客、送礼、奢侈消费等活动,奖助学金应用于正常学习和生活开支;禁止其他任何违反国家、江苏省以及我院有关奖助学金管理规定的行为。
3.各系请组织召开专题班会,引导学生认真学习国家、江苏省及我院奖助学金有关文件和规定,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坚决杜绝各种违规违纪现象的发生。
4.各系要建立信息反馈渠道,深入了解我院学生奖助学金的发放和使用情况,自觉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若发现违反奖助学金发放和使用纪律的现象,要坚决予以制止,并第一时间向学生处反映。
5.凡工作中存在违规操作或学生投诉经核查违纪现象属实的,学院一律责成收回已发放的奖助学金,取消相关学生的评奖评优资格,并报请学院领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6.各系应以本次秋季奖助学金发放工作为契机,通过开展感恩、诚信、励志等方面的教育活动,进一步加强对受助学生的教育和引导,强化学生诚信、感恩意识,激励广大学生奋发向上,促进优良学风建设。
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学生处
2024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