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知

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班主任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学生处发布时间:2025-06-27浏览次数:72AAA

学院

根据《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辅导员、班主任职责分工和管理办法》(南财大红学[2018]31号)和《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学生工作条例(试行)》(南财大红学[2017]35号)等文件要求,现将2024-2025学年班主任工作考核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全体班主任带班未满一学年的班主任参加考核,但不参评优秀

二、考核内容

参考《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学生工作条例(试行)》《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辅导员、班主任职责分工和管理办法》相关内容,重点考核工作态度和工作实绩。

三、考核办法

班主任考核采取班主任自评、学生测评、各学院测评、“领导小组”测评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考核测评分为学生测评(占40%)、考核小组测评(占30%)、领导小组测评(占30%)三个部分,每一部分测评实行百分制,依据测评人数求和平均,再根据测评所占比率合计总分。

四、考核程序

1. 班主任自评:班主任对本学年履行岗位职责及完成任务情况进行自评,全面、客观、认真地进行总结,总结要求实事求是、文字精练、条理清晰,并填写《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班主任工作考核表》(附件2)。

2.学生测评此项工作已完成。

3.各学院测评学院充分调研辅导员对班主任的评价,并调研学生对班主任的评价(按要求每月至少走访宿舍2次、听课2次),综合班主任日常工作开展情况和所带班级表现情况,填写《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班主任考核测评表(考核小组填写)》(附件1如实客观给予测评打分。

4.“领导小组”根据班主任过程考核相关情况、班主任工作效果排名情况(附件4),结合班主任本人工作总体表现,如实客观给予测评打分,占比30%。

5. 学生处汇总三方测评数据,计算最终分值,报“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考核结果。

五、有关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班主任工作考核,切实抓好考核各个环节的工作,务必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2.规范材料,及时报送。附件3、4电子版请于71015:00发送至邮箱531253031@qq.com附件1-3纸质版报送至高淳校区智圆楼B206。

 

附件:1.《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班主任考核测评表(学院考核小组填写)

2.《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班主任工作考核表》

3.《班主任学院考核小组得分汇总表

4.《2024-2025学年班主工作效果排序表》


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学生处

2025年6月26日

班主任附件.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