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辅导员、班主任职责分工和管理办法》(南财大红学[2018]31号)和《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学生工作条例(试行)》(南财大红学[2017]35号)等文件要求,现将2024-2025学年班主任工作考核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全体班主任(带班未满一学年的班主任参加考核,但不参评优秀)。
二、考核内容
参考《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学生工作条例(试行)》《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辅导员、班主任职责分工和管理办法》相关内容,重点考核工作态度和工作实绩。
三、考核办法
班主任考核采取班主任自评、学生测评、各学院测评、“领导小组”测评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考核测评分为学生测评(占40%)、考核小组测评(占30%)、领导小组测评(占30%)三个部分,每一部分测评实行百分制,依据测评人数求和平均,再根据测评所占比率合计总分。
四、考核程序
1. 班主任自评:班主任对本学年履行岗位职责及完成任务情况进行自评,全面、客观、认真地进行总结,总结要求实事求是、文字精练、条理清晰,并填写《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班主任工作考核表》(附件2)。
2.学生测评:此项工作已完成。
3.各学院测评:各学院充分调研辅导员对班主任的评价,并调研学生对班主任的评价(按要求每月至少走访宿舍2次、听课2次),综合班主任日常工作开展情况和所带班级表现情况,填写《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班主任考核测评表(考核小组填写)》(附件1),如实客观给予测评打分。
4.“领导小组”根据班主任过程考核相关情况、班主任工作效果排名情况(附件4),结合班主任本人工作总体表现,如实客观给予测评打分,占比30%。
5. 学生处汇总三方测评数据,计算最终分值,报“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考核结果。
五、有关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班主任工作考核,切实抓好考核各个环节的工作,务必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2.规范材料,及时报送。附件3、4电子版请于7月10日15:00前发送至邮箱531253031@qq.com,附件1-3纸质版报送至高淳校区智圆楼B206。
附件:1.《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班主任考核测评表(学院考核小组填写)》
2.《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班主任工作考核表》
3.《班主任学院考核小组得分汇总表》
4.《2024-2025学年班主任工作效果排序表》
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学生处
2025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