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级新生入学当年在南京就医如何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含专转本)

发布者:学生处发布时间:2025-09-10浏览次数:11AAA

根据《江苏省医疗保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关于贯彻<江苏省医疗保障条例>若干事项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新生含专转本入学参保并缴纳次年保费的,入学当年的9月1日起享受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简称“大学生医保”(除在南京或异地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情况的)目前2025级新生参保工作正在进行,在全校2025级新生含专转本参保工作完成后,方可使用大学生医保在南京的医保定点医院就医及报销结算。现将2025级新生含专转本20259月1日至20251231日期间的医疗报销方式告知各位大学生。

1、 2025年在异地或户籍所在地参加了基本的医疗保险: 

a) 在南京本地参加了基本的医疗保险:凭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直接医保结算。

b) 在南京以外的异地城市或户籍所在地参加了基本的医疗保险待遇:请咨询参保地相关的医保部门如何就医、报销及结算;确实有就医需求的同学,建议提前办理异地到南京的异地就医备案,审核通过后直接使用异地的医保卡就医。

备注:2025级新生参保工作完成后(届时会通知),请取消异地到南京的异地就医备案,否则无法享受南京的大学生医保待遇。

2、 2025年在异地或户籍所在地未参加居民医保或新农合等基本的医疗保险: 

20259月1日至2025级新生参保完成前,在本市先自费就医(如果在非南京市医保定点医院门诊和住院的,需办理异地长期正常备案/转外就医,否则报销比例降点20%),保存相关医疗票据、发票、病历、出院小结和费用清单、明细等,在2026年底或者2027年初交至学生处吴兰兰老师处(具体时间请等待通知),再统一至南京市高淳医保中心按规定申请医疗费用零星报销。

注:2025.9.1-2025.12.31期间与2026年共享报销额度;新生参保完成后,在南京必须持医保卡就医结算;有疑问请咨询学生处吴兰兰老师025—57879695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2025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