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知

关于开展“辅导员月月谈”系列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学生处发布时间:2026-05-13浏览次数:10AAA

各二级学院、各辅导员工作室: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辅导员队伍职业化、专业化、专家化建设,搭建辅导员交流学习、研讨提升、经验共享、互助共进的平台,不断提升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质量与育人实效,经研究,决定常态化开展“辅导员月月谈”系列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以“交流促提升、研讨促成长、分享促共进”为目标,聚焦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党团和班级建设、学风建设、学生日常事务管理、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网络思想政治教育、校园危机事件应对、职业规划与就业创业指导、理论和实践研究等辅导员九项工作职责,通过主题研讨、案例分享、专题报告等形式,构建辅导员工作研讨、经验交流、成果分享、业务学习提升的有效平台。

二、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承办单位:各二级学院、各辅导员工作室

三、活动安排

(一)活动时间:每月举办一期,具体时间由承办单位确定,原则上安排在每月中下旬。

(二)参与对象:全体学生工作人员。

(三)组织方式:各二级学院、各辅导员工作室轮流承办,自主策划、自主组织、自主实施。

(四)活动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形式,鼓励承办单位结合主题创新活动载体,增强吸引力和实效性。

1.主题分享:邀请优秀辅导员、学工骨干围绕特定主题作专题分享;

2.案例研讨:围绕真实学生案例开展深度研讨,鼓励面向全体辅导员征集工作中的典型案例作为研讨素材;

3.经验交流:聚焦班级管理、谈心谈话、学风建设、宿舍管理等工作领域,分享实用方法和心得体会;

4.工作复盘:对重点学生工作、专项任务进行系统性复盘,梳理问题不足,研究改进举措。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承办单位要充分认识“辅导员月月谈”活动对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的重要意义,认真策划、周密安排,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原则上各二级学院、各辅导员工作室每年均应承办至少一期“辅导员月月谈”活动。请于5月25日上午10:00前将《“辅导员月月谈”活动申报表》(附件1)报送至党委学生工作部(处)(邮箱:531253031@qq.com),党委学生工作部(处)汇总统筹后统一发布活动安排。

(二)积极参与,互学互鉴。全体学工人员要珍惜学习交流机会,主动参与、积极发言、及时总结,把学习成果转化为解决实际问题的有效举措,促进个人素质能力和工作水平的提升。

(三)及时总结,固化成果。承办单位要及时总结活动经验,提炼可复制、可推广的做法,推动活动成果转化为实际工作效能。活动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将《“辅导员月月谈”活动总结》(附件2)报送至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附件:

附件1:“辅导员月月谈”活动申报表.docx

附件2:“辅导员月月谈”活动总结.docx

附件3:辅导员工作案例写作参考提纲.docx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2026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