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置学生重大意外伤害事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最大限度减轻和消除伤害事件造成的危害和影响,切实保障全校学生人身安全,保证正常的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维护校园的安全与稳定,制订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危机意识,全面提高学校预防和应对学生重大意外伤害事件的综合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努力打造和维护良好育人环境和平安校园。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院学生发生重大意外伤害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重大意外伤害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危害,危及学生人身安全或影响学校乃至社会稳定的紧急事件。
三、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立足于防范,抓早抓小抓苗头,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重大意外伤害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做好各项应对准备工作,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
(二)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学生重大意外伤害事件实行统一指挥、分工负责的应急处置体制。学院各职能处室和二级学院(教学部)按职能分工切实履行各自工作职责,协同做好学生重大意外伤害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
(三)快速反应,依法处置。一旦发生学生意外伤害事件,相关学院及有关职能部门应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做到快速反应,正确应对,果断处置。依法开展工作,及时化解矛盾,防止事态扩大,维护学生合法权益,必要时请求公安和司法部门介入。
(四)把握主动,正确引导。牢牢把握学生重大意外伤害事件舆论引导主动权,增强工作预见性和主动性,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和沟通,及时、准确、客观发布重大意外伤害事件事态发展及处置工作情况等权威信息。
四、组织机构
(一)领导小组
组 长:分管学生工作的院领导
成 员: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党群工作部、法制办公室、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党委保卫部、保卫处、团委、国际教育学院、后勤处等部门和二级学院(教学部)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职责:
1.全面负责学生安全稳定工作和应对学生重大意外伤害事件的组织和领导;
2.在学生重大意外伤害事件发生时,组织成立应急指挥工作小组,启动应急响应机制;
3.负责统一决策、组织、协调、指挥学生重大意外伤害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4.负责向校党委和行政报告应急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和解决方案;
5.协助校党委和行政与上级主管部门、驻地政府部门、公安机关进行联络,沟通汇报相关情况;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委保卫部、保卫处。
(二)应急指挥工作小组
根据学生重大意外伤害事件的类别、对象和影响程度,由领导小组决定成立应急指挥工作小组,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学生所在学院,工作小组组长由二级学院党委书记(或主持工作的副书记)和党委保卫部、保卫处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党群工作部、法制办公室、学工管理部门(根据学生身份确定,包括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国际教育学院)、党委保卫部、保卫处、后勤处等部门副处级领导干部和学生所属二级学院党委副书记等人员组成。应急指挥工作小组成员单位主要分工和职责是:
1.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
主要职责:及时传达上级和学院对重大意外伤害事件的有关指示和要求;密切关注事态发展,协调全院各方力量开展工作;负责研究重大意外伤害事件紧急会议的召集和记录;统筹做好向政府部门、主管部门及有关单位的请示报告工作。
2.党群工作部
主要职责:利用各种宣传载体,及时发布信息,澄清不实言论,回应师生关切和社会关注;密切监控和关注事件引发的舆情,及时整理上报院领导,供领导决策参考;负责校外媒体的接待和联系。
3.学工管理部门
主要职责:加强辅导员日常管理,做好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培养一支政治过硬、思想合格的学工干部队伍;建立健全学生工作日常评估、监测、预警和干预机制,提升学工干部预防和应对学生重大意外伤害事件的意识及能力;事件发生时,协同学生所在二级学院,共同做好应急处置、心理疏导和善后工作;及时了解掌握意外事件对各类学生造成的思想波动和心理影响,关注重点人群,统筹做好开导和帮扶工作。
4.党委保卫部、保卫处
主要职责:负责重大意外伤害事件的现场保护、人员疏散和周边管控;落实重点要害部位安全措施,保障校内正常学习、工作和生活秩序;维护学校治安秩序,防止各类校闹、非法聚集和破坏活动;加强与公安机关的联系,协助公安机关调查事故、查破案件。
5.法制办公室
主要职责: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和意见,必要时请第三方法律机构或法律顾问介入;根据事件发展态势和处置工作需要,参与与学生家属的现场协商会谈工作;做好按司法程序处理重大意外伤害事件的证据固定及收集等相关准备工作。
6.后勤处
主要职责:负责重大意外伤害事件发生后的第一时间校内医疗救治工作;做好公共卫生重大意外事件的报告、隔离、消毒等相关工作;为重大意外伤害事件的应急处置提供车辆、电力、通讯、设施等必要的条件保障。
7.学生所属二级学院
主要职责:第一时间掌握重大意外伤害事件的具体情况,研究制定应急处置工作方案报领导小组决策;及时联系学生家长,做好学生亲属来校的接待和安抚工作;根据领导小组指示,负责重大意外伤害事件具体处置工作,及时报告处置进展情况;根据工作需要,确定专人负责现场处置和对话谈判工作。
8.国际教育学院
主要职责:收集掌握涉外方面的动态信息,对有关学院安全稳定的信息及时上报领导小组;妥善处理与外籍人员有关的重大意外伤害事件的有关事宜;保持与政府外事部门、有关国家驻华外交机构的联系。
应急指挥部各组成单位要协同联动,相互配合补位,有效处置学生重大意外伤害事件并预防由此引发的次生事件。在处理疑难事件时,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聘请有关专家提供咨询和帮助。
五、意外伤害事件的预防
全院上下要落实“安全第一”和“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关口前移,在实践中不断健全、修订和完善安全管理制度,预防学生重大意外伤害事件的发生。
(一)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制度。学工管理部门和各二级学院(教学部)切实把安全教育贯穿于人才培养全过程,充分发挥学工干部、辅导员和班主任作用,通过专题报告、警示案例、实践教育等多种途径,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法制教育、生命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帮助学生掌握基本的安全知识和自救技能,提高自我安全防范和抵御违法犯罪的能力。
(二)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全院各部门、各二级学院(教学部)要切实履行安全管理责任,经常对职责范围内的涉及校园安全的楼堂馆所、教学设备、实验室、水电气、消防设施、运动器械、食品安全、危化品管理等各个方面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整治,为全校广大师生构建了一道坚实的校园安全防线。
(三)建立学生心理防卫机制。学工管理部门、各二级学院(教学部)及时主动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帮助学生加强心理素质的锻炼和修养,使学生掌握有效的心理调节方法。学生处心理咨询中心建立健全学生心理评估、监测、预警和干预机制,畅通信息互通渠道,指导并督促学院主动预防,让学生通过心理辅导、医学治疗、休学调养等方式,及时缓解和消除心理问题。
(四)建立重点人群帮扶机制。学工管理部门和各二级学院(教学部)加强分析研判和统筹部署,定期开展辅导员培训和案例研讨,指导并督促辅导员深入学生一线开展工作,全面了解和掌握学生思想状况、家庭背景、个性特征、交友恋爱和心理素质,并按照“一人一档”的要求建立重点人群档案。日常工作中,对重点人群要明确专人负责,加强谈心谈话和思想开导,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干预和帮扶。
六、意外伤害事件的应急处置
(一)信息报告
最先发现重大意外伤害事件的单位或个人第一时间拨打保卫处报警中心24 小时值班电话(025-57879110、18151021110)。保卫处及时向领导小组组长报告并通知校医院、学生所属二级学院、学工管理部门、党群工作部。学生所属二级学院、保卫处、校医院接报后,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及时救治、控制现场、维护秩序。
学生所属二级学院是信息报告的主体,要按照及时、全面、准确的要求,第一时间了解事件基本情况,预判事件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提出应对措施,2小时以内将掌握情况向领导小组报告。信息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性质、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信息内容要客观翔实,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根据事态的进展,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领导小组对信息报告进行核查把关,经学院批准后,及时向上级和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二)信息发布
学生重大意外伤害事件有关的信息发布由党群工作部扎口负责,统一对外发布信息,其他单位和个人未经授权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外界发布信息,更不得捏造、传播、扩散不实信息。
1.信息发布方式。信息发布方式主要有:校园网主页、学院官方微博、官方微信,举行新闻发布会,组织媒体报道,接受记者采访,授权新闻单位发布等。
2.信息发布要求。事件发生后,党群工作部根据领导小组指示,及时依法依规发布官方信息(涉及学生意外身亡的重大事件一般应在6小时内发布官方信息),信息内容要规范、准确。根据事态发展和事件处置情况做好相应的后续发布工作,及时主动回应师生关切和社会关注。
3.舆情监控分析。在处理重大意外伤害事件整个过程中,密切关注校园和社会舆情,跟踪互联网动态,及时汇报反映相关情况。针对涉及意外伤害事件的各种谣言、传言,要迅速公开澄清事实,消除不良影响。
(三)先期处置
学生重大意外伤害事件的先期处置与信息报告工作同步进行,先期处置的一般程序为:
1.迅速实施救治。最先发现重大意外伤害事件的单位或个人,应立即拨打120电话和校医院电话(025-57378120),校医院第一时间到现场开展科学施救。学生所在二级学院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和辅导员也必须第一时间赶赴事发现场或医院,确认学生身份并全程陪同,协助开展救治工作。
2.联系警方到场。保卫处接到事发信息后,第一时间拨打110,联系并引导警方及时到达事发现场。在警方到达事发现场前,保护和管控事发现场及周边,控制肇事者,疏散无关人员,协助开展救治工作,控制事态发展。警方到达后,全力配合并协助警方开展调查和取证工作。
3.通知学生家长。学生所属二级学院迅速查清学生的个人信息及事件经过,以适当方式通知学生家长,做好学生家长的思想工作和情绪安抚。
4.召开工作会议。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召开领导小组会议,与现场处置人员随时保持联系,及时获取各方面信息,供领导小组决策。按照领导小组指示成立应急指挥工作小组(涉及重大意外伤害事件,视情况确定辅导员是否纳入工作组),启动应急预案,部署应急处置工作。
5.做好事态控制。应急指挥工作小组采取调查走访、个别谈话、小型会议等方式及时了解、掌握事件基本情况和发展趋势,采取针对性措施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保持通讯畅通,及时将掌握信息和采取措施向领导小组报告。
(四)中期处置
学生重大意外伤害事件的中期处置以学生所属二级学院和学工管理部门为主体,校内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协同联动、通力配合。中期处置的一般程序为:
1.全面掌握信息。二级学院及学工管理部门及时掌握相关学生的基本信息和相关背景。包括但不限于:学生本人及家庭基本情况、学业情况、精神状态、心理健康、交友恋爱、近期活动轨迹等。
2.做好家属接待。二级学院安排耐心细致、有亲和力的老师与家长随时保持联系沟通,掌握参与事件处理的家属人数、身份关系,做好接待安排和安抚工作。后勤处协助提供相应保障。
3.开展调查认定。二级学院及时调查并掌握重大意外伤害事件发生的详细情况、救治过程,涉及重大意外伤害事件,辅导员有责任配合调查认定工作。会同保卫处,全力支持和配合公安机关做好事件性质判断、责任认定和调查取证工作。会同学工管理部门,协调有关保险机构开展理赔核算工作。
4.进行协商调解。按照领导小组指示,组成以二级学院为主,学工管理部门、法制办、宣传部、保卫处等部门共同参与的协商调解组,与学生家属代表(一般不超过5人并相对固定)进行磋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必要时可请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公安机关等部门提供支持。
5.做好协调调度。应急指挥工作小组协调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同联动,相互配合,在积极有效处置学生重大意外伤害事件的同时,预防可能由此引发的次生事件。在处理疑难事件时,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由领导小组进行协调和督办。
(五)善后处置
1.及时妥善了结。在事实清楚、责任明确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的,可通过学生家长(监护人)撤回诉求或签订书面协议等方式,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协商调解不成的,可告知学生家长(监护人)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2.消除不良影响。学工管理部门和相关二级学院充分评估事件影响范围,采取积极有效的安抚措施,消除事件对当事人周围同学,尤其是同寝室的人员造成的负面影响,避免产生心理危机和其他方面问题。
3.依法追究责任。根据调查结果,对造成学生重大意外伤害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对在日常预防与应急处置工作中有失职、渎职行为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对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4.做好总结评估。事件处理完毕后,对导致事件发生的原因进行分析,对造成的影响和损失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教训,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改进应急措施。
七、责任和奖惩
学生重大意外伤害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学生所属二级学院是各类学生重大意外伤害事件预防和应急处置的主体,二级学院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对本二级学院学生重大意外伤害事件预防和应急处置负领导责任,二级学院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负主管责任,辅导员负直接责任。学工管理部门对各二级学院、辅导员落实学生安全工作负监督责任。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学院开展工作,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是职责范围内学生重大意外伤害事件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在学生重大意外伤害事件预防、发生和处置过程中,对迟报、漏报、谎报和瞒报重要情况或者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失职、渎职行为的,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对重大意外伤害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应急救援工作中伤亡的人员依法给予抚恤。
八、附则
本预案是预防和处置学生重大意外伤害事件的主要依据。各部门、各二级学院(教学部)要各司其职、通力配合,做好学生重大意外伤害事件的预防和预判工作。学生发生重大意外伤害事件时,各部门、各二级学院(教学部)应按照本预案立即启动应急处置预案,依法依规全力投入应急处置工作。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党委保卫部、保卫处负责解释。
附件:学生重大意外伤害事件预防及应急处置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