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卫处基本职能

 

  保卫处是学院党委、行政领导下职能部门,是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职能部门。

  主负责学院校园安全保卫、维稳工作、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交通管理、消防安全、秩序维护、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学生和教职工集体户籍的管理服务、校园各类大型活动的安全保卫等工作。

  负责对全校师生员工进行法制、国家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治安保卫工作的宣传教育;

  负责协助国家安全、公安机关制止危害国家利益和安全的行为,及时处置校园违法违纪等各种不安定事端和突发性事件;

  负责制定学校治安保卫和维护安全稳定方面的规章制度;

  负责调解和处置校内治安纠纷,维护校园公共活动场所的治安秩序,依法对扰乱校园秩序的人员进行处理;

  负责落实安全保卫责任制和安全技术防范措施,防止盗窃、破坏事故的发生;

  负责学校防火安全的管理、监督与检查,配置和维修消防设施与器材;

指导和督促各单位、部门落实防火、治安的等安全责任及措施;

  负责对校园内务工、经商、从业的暂住人员和流动人员的管理工作;

参与所在地区政府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协调各校区域周边单位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