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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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专业技术职务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发表时间:2017-09-02阅读:914AAA]

各部门:

根据学院工作安排,现就我院2017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日程安排

2017年我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程序为:个人申报、系(部门)审核、职能部门资格审查、同行专家鉴定、民主测评、学院专业(学科)组评议、学院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执行委员会评审。

日程安排如下:

1. 910日前,个人准备申报材料

申报人员填写申报表、情况简表、同行专家鉴定表等表格,并准备相关证明材料。

2. 911日至917日,系(部门)审核

各系(部门)专业技术职务审核推荐小组对申报者进行审核,审核其申报资格、条件,审核各项材料的真实性和是否符合学术道德规范等。

3. 918日至924日,职能部门资格审查

由学院综合办公室会同教务处等部门和相关专家组成学院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资格审查小组,按省教育厅和学院相关文件政策要求,对申报人员申报资格进行审查。

4. 925日至1011日,代表作送同行专家鉴定

将符合我院申报条件和评审条件人员的代表作材料送同行专家进行鉴定。申报高校教师(含思想政治教育、教育管理研究)系列的教授、研究员,由学院综合办公室将代表作统一送省内高水平大学3位同行专家进行鉴定;申报副教授、副研究员的代表作送2位同行专家进行鉴定。代表作送同行专家鉴定结论中出现“尚未达到”,即视为鉴定未通过,中止申报流程。

5. 1012日至1018日,民主测评

分专业(学科)召开由领导和教职工代表参加的民主测评会,申报人员进行述职,介绍任现职以来的个人教学、科研、社会服务成果等。通过听取申报者本人述职报告、考察其工作业绩、查看申报人材料,对申报人是否符合拟申报职务的评审条件进行民主测评。参加人数一般不少于15人,赞成人数超过半数以上方可推荐申报。

6. 1019日至1025日,学院学科组评议(含面试答辩和课堂教学水平考核),并公示。

7. 1026日至1031日,学院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执行委员会评审,并公示。

  

二、申报材料要求

1. 材料袋。请各系、部统一到综合办公室领取申报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用评审袋。其他系列高级职称申报人员按照相关厅局的要求准备材料。中、初级职称申报人员自备材料袋。

2. 评审表。申报教师系列(包括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实验、教育管理研究)填写《江苏省高等学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3 份;申报其它系列填写《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一式3份。A4纸双面打印。因评审表须归入个人档案,档案材料标准是A4开、左边留出 2-2.5 厘米装订边,表格线要正反面对齐。学院上网的表格均按此要求制作,从网上下载表格时不能随便改动表格,文字不能超过表格线,填不下可另加附页。相关文件、表格等可在学院网页查询下载。

3. 简表。填写《职称申报人员情况简表》一式2份。由申报人所在系(部门)和教务处分别审核,审核人签名并加盖公章。简表用A3纸单面打印(仅一页)。如教学、科研成果较多填写不下,只填写主要成果,可在最后一行加黑注明“另有XX项详见评审表”。

4. 同行专家鉴定表。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需提供3套鉴定材料,每套鉴定材料中均含1份鉴定表和3篇代表作(第一作者)的复印件,由学院送3位校外同行专家鉴定。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需提供2套鉴定材料,每套鉴定材料中均含1份鉴定表和2篇代表作(第一作者)的复印件,由学院送2位校外同行专家鉴定。

5. 证书、成果材料。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现任职称资格证书、获奖荣誉证书、课题立项结项证书等提交复印件,用A4纸缩小(放大)复印,装订时注意横向材料头尾方向保持一致;论文、论著代表作提交原件,申报正高不超过10篇,副高不超过5篇,所提交的论文名请在期刊目录页中作醒目标志。


三、其他

职称评审校外评审费和校外同行专家鉴定费由个人承担。教师系列同行专家鉴定费用:申报正高级职称1350/人、申报副高级900/人,由学院综合办公室统一支付同行专家鉴定费,费用由申报者自理;教师外其他系列高级职称报省相关主管部门评审,评审费标准根据各主管部门相关规定执行。报送材料前,除综合办公室以外的各部门审核签字盖章的手续须全部完成。

特此通知。


附件:

1.同行专家鉴定表.docx

2.同行专家鉴定材料袋封面.docx

3.教师职称评审表.docx

4.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doc

5.职称申报人员情况简表——教师.doc

6.职称申报人员情况简表——教师外.doc

7.学科目录.doc





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

2017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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