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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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

[作者:发表时间:2018-01-03阅读:701AAA]

各系、各部门:

本学期期末考试于2018113日至121日进行,根据《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考试工作规程》(试行)(南财大红教字[2017]148)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前教育、培训工作

1.高度重视,确保考试工作平稳运行

各系、各部门要做好期末考试工作应急预案,成立以系主任、部门负责人为组长的期末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周密组织,保证期末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2.加强考风考纪教育

学生处、各系应加强考前动员工作,要求各辅导员、班主任召开主题班会,认真组织学生学习《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考场纪律与违纪处分规定》,加强诚信教育,严肃考风考纪,同时做好学生的心理疏导工作。

3.组织考试工作规程及监考职责学习培训

各系、各部门要在考前组织本部门的监考老师及相关教辅人员、教学管理人员、行政后勤人员认真学习《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考试工作规程》(试行)和《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监考工作规范》,加强监考职责培训,明确监考纪律。

二、试卷管理

1.试卷保密:各系须负责做好对命题教师的教育和监督,要求教师和相关工作人员不得将考题、考卷的纸质和电子文档相互传阅或带进教室,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开考后发现的泄题问题,按照教学事故处理。

2.考前检查:各系须组织命题教师对本课程考卷进行抽检,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3.考卷保管和发放:教务处负责试卷的发放回收、巡考的安排和执行,协调考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考试的顺利进行。

三、期末监考

(一)监考任务下达

凡本院在职教师及相关教辅人员、教学管理人员、行政后勤人员均要承担监考任务,并自行查阅具体监考安排。监考人员一经排定,一般不得变动。确因公务不得不作调整,应在考试前向监考人所属系及部门办理请假手续,监考人所属系及部门要及时更换监考人员并向教务处备案。若未办理手续而监考缺岗或私自换人,按教学事故处理。

(二)监考要求

1考试前,按监考安排要求每场考试排名在前的监考老师(监考老师1)应提前30分钟领取试卷,排名在后的监考老师(监考老师2)负责安排考生就坐。

2考试前向学生申明考场纪律和有关注意事项,要求学生将书包、书籍、讲义、笔记、通讯工具等物品放在指定位置,检查学生隔位就座或按指定位置就座情况。

3.考试正式开始后,逐个核查考生的学生证、身份证(重修考生还须持有重修证)及其他有关证明,证件与本人不符或证件不齐者,不允许参加考试。

4.认真检查考生遵守考场纪律情况。迟到30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允许进入考场,并以旷考论处。

5监考教师须认真核实实考人数,实收试卷份数,仔细填写《考场情况记录表》、试卷袋封面相应栏目。确保回收试卷份数(含答题卡)与实考人数一致考试结束送还试卷及相关材料。对有违纪或作弊行为的学生信息及主要情节作明确的认定和记录,经签名后送交教务处。

(三)监考纪律

监考教师必须遵守《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监考工作规范》的要求,严格遵守监考纪律,认真履行监考职责,自始至终维持好考场秩序。若出现以下情况,按照学院相关规定处理。

1.开考前10分钟监考教师未到岗、未领取试卷;

2.监考中批阅试卷、看报纸、书籍等;

3.监考中玩手机、iPad等;

4.中途脱岗或考试未结束提前离开考场;

5.私自调换监考;

6.学生将考卷、答题卡等带出考场,监考教师未能及时发现和追回;

7.签到的实考人数与试卷不符

8. 其它不符合监考职责的行为。

(四)违纪处理

考试中,多巡视,多检查,尽量不给学生违纪的可能。一旦发现学生确有违纪行为,要当场认定,终止其考试,没收其作弊物证与试卷,责令其离开考场,并如实记录。考试违纪须上报教务处,由教务处认定处理。

四、阅卷及登分

(一)阅卷组织

各系应按《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考试工作规程》要求组织教师阅卷,按时完成阅卷任务并及时登录学生成绩。阅卷工作由各系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负责。凡任课教师有2名及以上的考试课程,其试卷应采用分题评分、流水作业阅卷的方式进行;试卷数量很少或仅有1名任课教师的考试课程,在阅卷后必须有1名相关专业教师复核并签字。

(二)登分

任课教师应在考核工作结束后,在规定时间内将学生的平时成绩(不管学生是缺考、缓考还是弃考等,任课教师都必须给出学生的平时成绩)、期中考试成绩、期末考试成绩和总评成绩(总评成绩请保留整数)录入教务管理信息系统。并于下学期开学后一周内将《考试情况分析表》、《学生成绩报告单》、《学生平时成绩记录》、《学生考试原始试卷》(含答题卡、机阅成绩单)、《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经系领导审核签字后,送交教学任务归属系、部门。各系教务办公室应及时汇总当学期本系所承担全部教学任务考核成绩并存档。原始成绩档案由系教务办公室严格管理,不得遗失、不得擅自涂改,无关人员不得查阅。

(三)试卷评阅中出现的问题

院督导组在近期查阅试卷时发现,以下问题在试卷评阅过程中时常发生:

1.平时成绩评定、记载混乱;

2.成绩改动处不签字;

3.评分不合理、不规范的现象较为普遍,小错误较多;

4.无批阅痕迹;

5.试卷袋上无阅卷记录;

6.试卷分析简单,有个别课程没有试卷分析;

7.外聘教师不能及时登录成绩、阅卷不规范。

各系提请阅卷教师要严格按照《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课程考试阅卷规范》评阅试卷,对存在问题严重者,按学院相关规定处理。

(四)期末考试总评成绩提交后,平时成绩将不再予以更正,请任课教师务必认真、仔细填写。

五、后勤保障工作

综合办公室、后勤保障处做好考试期间车辆的安排、电力供应、教室的卫生、考试铃声、安全保卫、医疗保障、饮食安全等工作;语音室、机房配合做好英语考试听力的放音、上机考试机房安排等。

 

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教务处

二〇一八年一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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