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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服务、工程招标代理服务商入围遴选采购询价公告

[作者:发表时间:2018-06-15阅读:927AAA]

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货物、服务、工程招标代理服务商入围遴选采购项目(招标编号:NCHX20180611-服务02)已经批准立项。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欢迎参加投标。

一、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招投标工作小组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二、本招标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货物、服务、工程招标代理服务商入围遴选采购项目

2.项目地点: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桥头校区、福建路校区

3.招标内容:包1:拟确定2家货物/服务类项目招标代理服务商;

2:拟确定2家工程类项目招标代理服务商。

1、包2可以兼投兼中。

4.服务期限:2018622日至2021621日。合同每年一签,上年度服务合同到期前二个月,由中标人提出续签申请,经招标人考核达到优秀,方可续签下一年度服务合同,合同价款及其它条款与上年度一致。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具备下列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税务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复印件加盖公司章,原件现场备查)。

2.投标人须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完成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网上登记(提供网页截图),外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须提供外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在江苏省境内开展政府采购业务资格报备通过的证明材料。

3.包1

1)投标人须在中国国际招标网完成国际招标代理机构网上登记(提供网页截图)。

2)投标人具有货物和服务类项目招标代理采购业绩(提供20151月之后的货物和服务类招标采购代理合同各1份及评价意见表各1份,时间内容以代理合同为准)。

2

投标人具有工程类项目招标代理采购业绩(提供20151月之后的工程招标采购代理合同及评价意见表各1份,时间内容以代理合同为准)。

4.委托代理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复印件、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六个月(201712~20185月)的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原件(有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委托代理人是法定代表人的除外。

5.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技术职称(提供职称证书),并提供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复印件、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六个月(201712~20185月)的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原件(有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

6.具有固定办公场所、招标必备的场地及配套的设备设施,须提供场地的所有权或使用权证明材料,在南京市鼓楼区、玄武区、建邺区、秦淮区、雨花台区、栖霞区、江宁区等有评标场地者优先。

7.投标人须提供20161月之后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和未受行业主管部门处罚的承诺书以及在“信用中国”或“诚信江苏”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在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的截图(承诺书及截图均须加盖公司章)。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文件接收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现场递交。投标人需将资质证明材料、投标函及报价表、其他材料按顺序装订密封,封皮请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报价人名称并加盖公章。招标人不接受邮寄、快递、传真、邮件等方式投标。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8621日上午9:00-10:00(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18621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江苏省镇江市句容市下蜀镇桥头(312国道旁),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桥头校区行政楼304

投标文件接收人:肖老师

联系电话:0511-87762085

其他说明: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一律不予退回。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地址:江苏省镇江市句容市下蜀镇桥头(312国道旁),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桥头校区行政楼304

招标联系人:肖老师    联系电话:0511-87762085

  附件:20180615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货物、服务、工程招标代理服务商入围遴选采购询价文件.zip

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招投标工作小组

2018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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