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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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值班工作的通知

[作者:发表时间:2019-05-08阅读:1839AAA]

各部门、各系:

为进一步落实《南京财经大学桥头校区管理委员会、红山学院值班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加强和改进值班工作,提升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保障校园安全,现就值班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值班时间、地点、联系方式及工作范围:总值班室设在桥头校区沐德苑224室,其他岗位值班室根据工作岗位设在指定的办公室或值班室,值班时间、值班电话、工作范围详见附件《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及日常服务电话》。

2.值班期间,所有值班人员须坚守岗位,按要求驻校驻岗,严禁脱岗、漏岗。总值班须入住沐德苑总值班室,其他岗位值班须入住指定的办公室或值班室。值班人员确因校园内巡查等值班任务离开值班室的,应在巡查等工作过程中拍照,并将照片实时上传至“红山学院工作群”(微信群)或指定的工作群。未经学院综合办公室书面批准,值班人员不得私自调班。

3.值班期间,值班电话须保持畅通并有人接听。如因处理值班事宜外出的,返回值班室后,应第一时间翻看来电记录,逐一查询未接电话,并及时回拨问询。同时,所有值班人员手机须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

4.值班人员除做好值班书面记录外,还应实时将值班期间发生的重要事项图文资料发送至“红山学院工作群”(微信群)或指定的工作群。值班结束后,按要求做好交接班工作。

5.值班人员如不按规定履行值班工作职责,学院将通报批评;造成事故或耽误重要工作的,学院将依据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附件: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及日常服务电话.docx

  

南京财经大学桥头校区管理委员会

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

201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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