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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公开招聘公告

[作者:发表时间:2019-05-31阅读:18057AAA]

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成立于1999年,是一所经教育部批准,由国内财经名校、江苏省属重点建设大学——南京财经大学创办,培养普通全日制本科人才的独立学院。

学院依托南京财经大学的学科、专业优势,设立国际经济与贸易、贸易经济、金融学、保险学、税收学、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物流管理、电子商务、法学、英语等15个本科专业,为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培养经济学类、管理学类、法学类、文学类等本科层次的应用型、技术技能型人才。现有在校学生8800多人。

红山学院地跨桥头和福建路两个校区:桥头校区位于镇江市桥头镇,占地1050亩,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福建路校区位于南京市铁路北街128号,占地220亩,建筑面积18万平方米。

2019年,顺应国家对独立学院改革发展的新要求,南京财经大学携手安徽新华集团,拉开了历史性战略合作的序幕,为红山学院快速健康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开启出新的发展空间。全体红山人将在新的合作机制下,按照“高起点、高定位、高标准”要求,锐意改革,矢志进取,不断提升独立规范办学能力,大力提高应用型本科教育水平,共同谱写学院发展的新篇章。

根据学院事业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管理人员及辅导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辅导员及管理人员20名(详见附件1)。

二、基本条件

1.政治坚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奉献精神和团队协作精神。

2.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文字处理、计算机应用、协调沟通和协作能力。

3.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政治面貌要求为中共党员。

4.原则上要求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61日(含)后出生),特别优秀者可酌情放宽。

5.在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桥头校区从事辅导员及管理工作,具体工作岗位由学院根据个人特长及工作需要统筹安排。

6.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聘任待遇

1.上述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以人事代理方式引进。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一经录用,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与其签订聘用合同。

2.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统一缴纳“五险一金”;享受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住房补贴等有关福利;税前工资:7500/月左右。

3.因工作需要有住房需求,并符合有关条件的,由本人申请,经学院批准,可安排桥头校区教职工过渡房。

四、应聘办法

(一)应聘时间:2019531日至2019615日。

(二)应聘方式:网络报名

登录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学院网址:http://hs.nufe.edu.cn ),进入招聘系统(http://hszp.nufe.edu.cn)在线登记报名信息。

(三)应聘注意事项:

1.每位报考者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

2)提供硕士学历学位等证书、英语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身份证、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等复印件;国内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驻外大使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复印件,在国外取得学历学位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网络报名时,只需填写并提交《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2.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费100元。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考生,登录“网上缴费平台(http://58.213.14.79/payment)”进行缴费(用户名:考生身份证号,密码:报名信息填写的手机号码),缴费截止时间201961522:00。如网上缴费异常,建议考生通过银行汇款或手机银行转账方式将报名费转至:4301011209100225228(名称: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察哈尔路支行),并备注姓名及身份证后六位,以便核对缴费情况。

3.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4.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少于招聘人数3倍的,将相应核减招聘岗位数,并在招聘系统通知公告栏公告。

5.应聘人员与应聘部门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与该部门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6.本轮招聘的各项通知均会通过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招聘系统对外发布,请随时关注。

五、应聘考核程序

1.资格初审。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2.笔试。通过资格初审者,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通知进行笔试。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与岗位相适应的基础知识、基本能力和综合素质。

3.面试。面试按照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制定的办法执行,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应用能力、业务能力和操作水平。

4.体检、考察及公示、聘用。考核结束后,在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学校组织考察,并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人选将在网上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

六、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江苏省镇江市下蜀镇桥头,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

邮编:212413

联系人:成老师、欧阳老师

联系电话:0511-87762118

附件1: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xls

附件2: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应聘人员报名表.doc

  

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

2019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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