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消防器材维修及采购项目(项目编号:NCHX20181102-货物01)通过询价方式采购,欢迎符合资质要求的单位参与报价。本次询价采购由学院招投标工作小组统一组织,并按照《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招投标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开展工作,请各参与单位积极配合,认真阅读本询价文件,精心做好相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承办部门: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后勤管理处。
二、项目描述:
现有干粉灭火器、清水灭火器的换药维修及部分消防器材的购置。中标供应商所提供的换药维修及新购产品应符合国家及行业的强制性要求,换药维修质保2年,新购消防器材质保3年。
三、项目地点:镇江市句容市下蜀镇桥头312国道旁,南京财经大学桥头校区。
四、报价单位资质: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税务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
3.报价人必须具有公安机关认可有效的消防灭火器维修资质。
4.报价人必须提供新购消防器材的省级及以上质检部门出具的检测合格报告。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现场踏勘:本项目不安排现场勘查。
六、成交供应商确定:在完全满足询价文件要求的有效报价中,以总价最低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七、付款方式:在指定位置交货并验收合格后支付全部货款。中标单位开具正规增值税发票。
八、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交付使用。
九、报价文件的组成
1.资质证明:报价人有效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2.报价单: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包括项目所产生的运输费、税金等全部费用,采购人不再另付其他任何费用。
3.承诺及说明:报价人对询价文件中采购人需求的响应承诺、质量承诺、售后承诺,以及报价人认为其它需要说明和承诺的材料。
注:提供的全部资质材料复印件须加盖报价人公章,原件备查。
十、报价文件签署和递交
1.报价文件一式五份(另附单独的报价单一份以便存挡),报价文件以密封形式(封口加盖骑缝公章)封装,外包装应注明项目名称、报价人名称、联系人及电话和“开标前请勿拆封”字样。
2.报价单、所有说明及承诺材料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书写或A4纸打印,由报价人加盖公章并由法人或法人委托的代理人签名;所有复印材料均须加盖公章。
3.请将密封后的报价文件递交至: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综合办公室,镇江市句容市下蜀镇桥头312国道旁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桥头校区行政楼304。
4. 报价文件接收时间:2019年10月29日上午9:00-9:30分(北京时间)
5.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19年10月29日上午9:30分(北京时间)
十一、报价有效期:报价递交截止日后30个日历日内有效。
十二、无效报价:
下列情况属于未能对询价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作无效报价处理。
1.报价文件没有报价单位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公章。
2.报价文件载明的询价项目完成期限超过询价文件规定的期限。
3.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
4.报价文件附有询价方不能接受的条件。
5.不符合询价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
6.报价单位提供的资料被查证为虚假或伪造的。
十三、其他说明
1.报价人必须向询价人提供真实的资料,若报价人所提供资料不真实,一经查证,即取消参与资格。报价人必须按照询价文件和合同的规定履行义务,保质保量完成项目内容,不得将项目整体或分解后向他人转让。
2.询价文件、报价文件均为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合同内容与上述文件内容发生冲突时,以合同文本为准。
3.本询价文件的解释权在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招投标工作小组。
技术咨询联系人:曹老师,电话:0511-87762082,13327800671
项目采购联系人:范老师,电话:0511-87762085,15065833586
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招投标工作小组
2019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