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科学、规范、有序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预防控制工作,保障全校师生员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2020 年秋季学期开学返校期间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根据省教育厅应对疫情相关工作要求以及《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期间师生返校工作方案》,结合学院工作实际,现通知如下。
一、返校人员和时间
1.行政管理人员、辅导员、教辅人员及工勤人员:8月29日(星期六)到岗上班;
2.教师:服从教务处、各系部工作安排,9月14日正式返校上课。
二、返校前准备
1.已在南京或镇江居住地居住的教职工、以及目前仍在外地逗留或居住的教职工,无特殊情况下,建议正式开学前避免异地出行,以减少可能的疫情风险。
2.返校健康申报和摸排
各部门、各系每天需收集检查所属教职工的“苏康码”和“行程证明”,继续做好“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实时掌握健康信息和行程信息。梳理所属教职工、外协人员(含校区内居住人员)近一个月是否有中高风险地区或病例报告社区居住史、旅行史、接触史。排查是否有发热、干咳、乏力等异常症状人员。如有瞒报、谎报、漏报等情况,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苏康码”和“行程证明”可通过手机截屏的方式收集。“苏康码”在支付宝中申领,“行程证明”可通过扫描以下二维码或小程序码获取。
返校前有中高风险等级地区旅居史的教职工(含校区内居住人员),返校前须提交到宁、到镇前7日内出具的核酸检测和血清抗体检测报告,所有健康信息核查无异常后方可返校;如无法提供上述核酸检测和血清抗体检测阴性信息,到宁、到镇后应当立即接受核酸检测和血清抗体检测或接受14天隔离医学观察,根据检测或观察结果决定后续是否可返校。
如出现苏康码显示非绿码、有中高风险等级地区旅居史、病例报告社区居住史、旅行史、接触史、健康信息异常等疫情防控规定不可返校的情形,则暂不或暂缓返校。未收到学院单独要求返校通知的不得返校。
三、进校程序
1.进校时间、地点
8月28日-8月29日:学校南门
2.各类人员进校方式
(1)教职工
教职工:校园卡+测体温
外籍教师:归属部门提供符合返校条件者的健康统计名单+测体温
(2)外聘人员
有校园卡的外聘人员:校园卡+测体温
无校园卡的外聘人员:身份证、临时通行证+测体温
(3)离退休人员
离退休人员:疫情期间不建议进入校园活动。确有特殊需要入校办事的,需提前向离退休处申请报备,凭离退休处开具的证明+身份证(或离退休证)+测体温进入校园。
(4)住校教职员工随居亲属:身份证、临时通行证+测体温。
(5)因公临时入校的校外人员:由接洽部门派人(接洽部门人员携带本人校园卡+身份证)前往门岗,凭当日“苏康码”+“行程卡”+身份证+测体温办理入校登记后领入校园。其他情况下校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校园。
3.进校要求
符合返校条件的人员务必提前携带好入校所需的证件或相关证明。入门时佩戴口罩,进校门和办公楼时,主动配合学校工作人员按规定测量体温,体温高于37.3℃的人员一律不得入校。
进校后出现涉疫症状者第一时间联系疫情报告人梁华(联系方式:13952848562),由医疗防治及应急组立即转送至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在定点医院就诊结束后,按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进行后续跟踪工作。
四、工作要求
1.各部门、各系要持续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贯彻执行好疫情防控的最新指示要求,做好人员信息跟踪报告、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排查报告等工作。
2.各部门、各系主要负责人要在岗在位,靠前指挥,坚守一线,切实履行好本单位防疫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同时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具体到人。
3.监督检查部门将对疫情防控责任落实不力的负责人进行问责,对失职渎职行为依纪依法调查处理。
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
2020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