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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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国庆中秋节前校园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作者:发表时间:2020-09-23阅读:3079AAA]

本院各部门、服务单位:

2020年国庆中秋节将至,为扎实做好节假日期间校园安全稳定工作,经研究决定,在节前开展一次全方位的安全检查,通过深入排查安全隐患,强化协同治理防控,杜绝各类安全事故发生,持续营造和维护安全稳定的校园环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重点部位

在严格落实教育部、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关于疫情防控的最新部署和具体措施的基础上,开展全方位安全检查,重点关注实验室、图书馆、文体馆、食堂、配电房(强弱电间)、卫生所、教学楼、学生宿舍、临工宿舍、施工工地、经营场所等部位。

二、检查重点内容

1.各部门对使用、管理的办公、教学、科研、机房等场所的水、电、门窗、消防等安全情况进行检查。

2.物业服务单位对项目内学生公寓、图书馆、文体馆、运动场等场馆水、电、门窗、消防等安全情况进行检查。

3.后勤水电部门对桥头校区所有配电房、水站、室内外非物业服务范围配电间(柜)、路灯照明等安全情况进行检查。

4.后勤总务部门对锅炉房、校区内老旧建筑、桥梁、湖堤、施工工地、职工宿舍等设施进行安全检查。

5.后勤饮食部门和餐饮服务公司对食堂及食品安全管理检查,重点把好原材料、食品添加剂和餐具采供渠道、加工制作、清洗消毒和从业人员健康等重点环节。

6.后勤保卫部门和保安公司对桥头校区校园大门管控、校内道路交通安全、校区周边围墙、校园及周边秩序等安全情况进行检查。

三、检查时间

请各部门、服务单位在2020年9月26日前完成自查、整改工作。

学院将各部门、单位自查的基础上开展集中检查或抽查。

四、工作要求

1.提高政治站位,继续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各部门、服务单位要切实履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安全责任,确保思想不麻痹、防疫不放松、管理不失位。要教育、引导和督促本单位师生员工主动配合,严格遵守和落实疫情防控各项规定和最新要求,共同营造和维护安全稳定的校园秩序。

2.增强忧患意识,做好师生心理健康和节日安全教育。各部门、服务单位要结合实际,加强联系沟通,掌握困扰师生的具体压力来源和情绪行为问题,有针对性地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危机干预,防范各类涉及师生生命健康安全的事故发生。节前,各部门、单位要有针对性地对所属师生员工进行一次以防疫、防火、防盗、出行常识等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教育,增强师生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强化责任意识,认真做好内部的安全防范工作。节假日期间,学院执行院领导带班制度各部门、服务单位值班人员要尽职尽责,不得擅离职守,保证有事能找到人,能有人解决问题。要认真做好假期留校师生员工的管理和保障工作,防范各类违反疫情防控规定和安全防范要求的事件发生,确保节日期间校园正常秩序和师生人身、财产安全。要严格执行信息报送制度,确保信息传递渠道畅通,发现隐患和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五、其他事项

1.节假日期间,后勤总务部门要主动加强施工现场和施工人员的安全管理。

2.请各部门、服务单位要督促师生员工,在离校前切断非应急保障用的设备电源,清理易燃易爆物品,关好门窗,不要将车辆停放在消防通道和低洼处。

综合办公室、后勤管理处

2020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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