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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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暑期轮休及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作者:发表时间:2021-07-08阅读:3050AAA]

各部门、各系:

    为统筹做好2021年暑期各项工作,确保学院事业稳定发展,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现将2021年暑期轮休及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期末考试结束后,学生原则上在710(星期六)前有序离校。94(星期六)95(星期日)在校学生报到注册,912(星期日)新生报到注册。专转本在校学生94(星期六)报到注册,专转本新生95(星期日)报到注册。

全体教职工从710(星斯六)92(星期四)由各部门安排轮休。93(星期五)起,全体教职工正常上班,94(星期六)95日(星期日)不休息。

二、工作安排

1.认真做好本学期期末工作和新学期开学准备工作。教务处牵头文法系及各有关部门,要按计划完成法学专业的评估工作;确保毕业生信息及时上传;同时做好课程安排、教材征订、新生名单导入等相关新学期的准备工作。各系按照教学计划和教务处的要求,认真完成本学期的教学工作,加强教学管理和期末考试管理,严肃考试纪律,及时完成阅卷评分和成绩登分统计工作,安排落实好下学期的教学任务。

2.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暑期各部门教职工继续执行“日报告”“零报告” 制度,做好人员信息跟踪报告、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排查报告等工作。离校学生及2021级新生从开学前14天开始健康打卡。学生离开家庭所在地活动,需向所在系报告。教职工跨市区活动需报备行程,跨省出行须报批。保卫处对所有进校人员均须严格核实证件、检测体温、查验健康码、行程码。非学院教职工进校,须按照学院疫情防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执行。师生员工要密切关注中高风险地区信息动态,合理安排出行,无特殊情况不得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市全境。全体师生员工不得出国出境(大陆以外地区)旅行。有中高风险地区行程史、旅居史的师生,须按照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做好医学隔离观察和核酸检测等工作。

3.加强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工作。暑期前各部门必须对所属师生员工进行一次法制安全知识教育,增强师生员工的法制观念,提高自我保护、自我防范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同时要认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杜绝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后勤管理处要加强校园安全管控,加大校园安全巡查力度,排查隐患,做好暑期校园安全稳定工作。

4.全体师生员工要保持每天24小时通讯畅通,以便应急工作联系,特殊情况需要或可能会中断联系前应及时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报备。

5.后勤管理处要积极做好医药服务、环境保洁、消毒消杀、水电供应、应急维修、暑期维修出新等保障工作。为下学期开学提前做好两校区及宁东公寓热水器、开水炉、空调、锅炉等各项设施设备安全检查、维保维修及水箱清洗、水质检测等各项准备工作。

6.学生处及有关部门要积极做好2019级学生行李搬迁、2021届毕业生就业派遣及相关服务。按照“阳光高考”的工作要求,认真做好2021年招生录取工作,确保招生录取工作顺利完成。综合办公室、后勤管理处积极配合,协助做好招生宣传、咨询、录取工作后勤保障。各相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注重沟通协调,提前商定迎新方案并做好准备工作。

7.财务处做好财务相关工作,包括账务处理、工资发放、报表编制、财务分析、纳税申报、新生信息录入收费系统及学生收费、一卡通建设、数据统计及报送、新校区建设用款计划及付款和服务等工作。

8.暑期各项工作,各部门需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学院将对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9.暑期轮休期间全体教职员工应服从学院统一安排,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轮休期间的工作情况将作为年度考核、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凡在轮休期间拒绝服从学院安排或玩忽职守者,学院将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10.综合办公室负责做好暑期各项协调工作,落实好校区暑期通勤和食宿保障工作。

三、值班安排

暑期值班是确保校园安全和及时处理问题的有效措施,值班人员应按照《南京财经大学桥头校区管理委员会、红山学院值班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

1.各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综合办公室做好暑期轮休值班安排,并指导值班人员处理好各类日常事务。学生处、后勤管理处负责落实好学生宿舍、保安、水电班组等各类人员的值班,并将值班安排报综合办公室备案。

2.总值班要履行对各部位值班工作的检查,将各部位值班情况和人员记录在案,遇突发和异常情况,按《南京财经大学桥头校区管理委员会、红山学院校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试行)》处置。

3.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值班人员的教育管理,认真督促值班人员增强工作责任心,按时到岗,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如遇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按规定处理和汇报。

四、其它事项

1.暑期轮休期间,每周星期一安排校区间通勤班车,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其余时间班车停发。92日起,校区间通勤班车恢复正常班次。

2.暑期轮休班车停发期间,干部职工因工作需要用车需提前申请,由综合办公室统一安排(联系人:卜巧佳:18352880025),因工作需要自行驾车或乘坐公交车、出租车等往来住所和工作地点的,其费用据实补贴或报销。

3.暑期轮休期间,卫生所门诊时间为720日、730日、810日、8209:0015:00,药房开放。

4.暑期轮休期间,综合办公室集中处理本院各部门用印事宜。具体办理时间、地点安排如下:除法定节假日外,星期一8:3016:30在桥头校区行政楼304集中办理。 

特此通知。


南京财经大学桥头校区管理委员会

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

2021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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