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研会现场
杨军副院长讲话
南京高职园管委会副主任孙爱国讲话
古柏街道党工委副书记朱军花讲话
高淳区司法局副局长吕明霞讲话
实地参观考察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近日,学院联合高淳区司法局、古柏街道办事处、高职园管委会就矛盾调解和法律援助工作展开调研。高淳区司法局副局长吕明霞,促进科科长、大调解中心负责人孙炳华,公共法律服务科(法律援助中心)主任王玉霞,古柏司法所负责人钱耀华等,古柏街道党工委副书记朱军花,古柏街道执法大队大队长卞维晨,古柏街道综治中心主任孔假头等,南京高职园管委会副主任孙爱国,办公室主任吴凯,红山学院副院长杨军,教务处处长李平,文法系主任李磊,团委书记千继贤,保卫处副处长(主持工作)李刚,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副主任范书玉,文法系党总支副书记陈萱以及文法系、法制办行政及法学骨干教师参加了此次调研活动。红山学院与区司法局、区高职园、古柏街道校地四方就共建高淳区法律援助中心红山学院工作室、高淳区人民调解中心红山学院工作室进行了热烈讨论。
杨军副院长对高淳区司法局、古柏街道办事处、高职园管委会一行的来访表示热烈的欢迎,并简要介绍了学院人才培养及法学学科建设等情况。杨军副院长对学院协同参与矛盾纠纷化解、法律援助表示大力赞同,他强调,这是对法治教育、法律服务工作深入开展的有益尝试,也是提升法学专业师生法律实务操作能力、服务地方、提升校园品牌的重要举措。
高淳区司法局促进科科长、大调解中心负责人孙炳华向与会人员介绍了人民调解的重要意义和服务群体,公共法律服务科(法律援助中心)主任王玉霞则阐述了合作开展法律援助的必要性及相关章程制度。高淳区司法局副局长吕明霞表示,与红山学院合作开展矛盾调解和法律援助事务大有可为,双方应充分利用各自优势资源,搭建校地交流平台,推动在人才培养、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法律援助服务等方面的良性互动,促进法学教育与司法实践的紧密结合。与会多方秉持“优势互补、长期合作、相互支持、共同发展”的原则,就人才培养、法学实践基地、司法理论和实践等方面达成多项合作意向。
调研期间,四方参观了红山学院高淳校区警务调解室及学生一站式服务中心等地,实地勘察矛盾调解室、法律援助中心拟设立地点及配套设施。校地四方表态,将以本次座谈会议为契机,积极促成合作共建协议的签署,全力做好矛盾调解、法律援助服务各项工作,着力推进法律理论与实务深度融合,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和谐社会建设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