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公告

采购与招标信息

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校园生活垃圾外运服务项目磋商公告

[作者:发表时间:2025-11-29阅读:10AAA]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NCHS20251128-CS-FW19

2.项目名称: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校园生活垃圾外运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

5.服务期:本项目总服务期拟定为两年,采用“1+1”模式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税务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及所经营项目相关的国家、行业规范要求的相关证照。

2.持有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许可内容: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及从事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置服务)。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距磋商时间一年内任意月份的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书(复印件)(招标前六个月内),或其2023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距磋商时间六个月内任意月份的纳税凭据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5.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距磋商时间六个月内任意月份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复印件加盖公章。

6.具有本项目3年内成功运营经验和同类业务成功案例(须提供2022年11月之后同类项目合同)。

7.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专业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提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设备和专业技术人员配置清单及佐证材料,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8.提供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和未受行业主管部门处罚的承诺书以及在“信用中国”或“诚信江苏”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的信用记录的截图。(需体现查询日期)

9.提供法人证明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从事本项目资质条件。

1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上述所有证明文件均需加盖公司公章。

三、磋商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1.磋商保证金:人民币捌仟元整(¥8000.00)

除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磋商无效或成交无效外,磋商保证金将在项目中标公示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如遇寒、暑假,保证金退还时间顺延。

2.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签订合同前缴纳中标金额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合同履行完毕后且无履约纠纷30日内无息退回。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1月29日至2025年12月8日。

方式:在线免费下载磋商文件电子版。

请有意向的单位于2025年12月4日前与孔老师联系,提供公司信息进行意向登记。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12月8日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省南京市高淳区鹿鸣大道66号,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高淳校区图书馆604室。

联系人:孔老师 18551677824

六、响应文件有效期

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天。

七、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高淳区鹿鸣大道66号

技术/现场咨询:裔老师 13775397582

商务咨询联系人老师 18551677824

附件: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校园生活垃圾外运服务项目磋商文件.doc

 

 

 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采购与招标工作小组

 2025年11月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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