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社团、学生活动使用文体馆的审批程序

发布部门:人员机构发布时间:2017-07-04浏览次数:1894AAA

学生社团、学生活动使用文体馆的审批程序


为进一步规范使用文体馆,特制定此文体馆审批程序如下:

  1. 社联宣传部画室、各社团排练室的第一责任人均为各部长、社团会长,使用方在文体馆门卫室登记后由物业值班员领钥匙开门,学生不得擅自配钥匙;

  2. 申请文体馆公共场地(如二楼平台、舞台化妆间等),需提前向团委递交场地使用申请,原则上一个活动最多批准使用3次,团委审批后交文体馆门卫室;

  3. 因体育赛事申请文体馆运动场地(如篮球场、羽毛球场、乒乓球馆、瑜伽室等),需提前向团委递交场地申请,每场赛事批准使用1次,团委审批后交文体馆门卫室;

  4. 社团的文娱晚会活动需申请文体馆舞台舞美,原则上每场晚会最多批准使用3次(含彩排与演出),主办方需提前向团委递交场地申请,团委审批后交文体馆门卫室;

  5. 有相关领导参加的重大活动(如新生军训动员大会、新生入学教育大会、迎新生晚会、迎元旦晚会等),以相关部门电话通知物业经理为准;

  6. 体育课不在此审批程序中,按体育课表执行;

  7. 所有活动使用时间,均需按照文体馆开放时间执行;

  8. 其他未尽事宜,由申请方与文体馆物业协商解决。

南京财经大学桥头校区管委会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四日